近日,《建設(shè)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出臺了。
方案中提到,要“推動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備條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實行戶籍準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試行以經(jīng)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有序引導(dǎo)人口落戶。”
簡單說:你住過的不同城市,不白住,即你在A城市積累的落戶資格,可以在B城市用。你在不同城市交的社保,在你落戶的時候可能都有用。
當然,有個提前:除超大、特大城市外。
目前,中國的超大、特大城市共計16個。其中,城區(qū)人口(非常住人口)超過1000萬的屬于“超大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5個城市;城區(qū)人口在500-1000萬之間屬于“特大城市”,包括武漢、成都、東莞、南京、杭州、鄭州、西安、沈陽、青島。
為啥非要來個除外?
這16個城市,基本上代表著國內(nèi)最好的福利、教育、醫(yī)療等資源,人口大幅度的流入將會形成一場不可控的資源爭奪。
再者,舉個簡單的例子。
比如,杭州最近推出的樓市新政,第一條就是落戶本市未滿5年的,限購范圍內(nèi)限購一套房。
杭州在過去五年常住人口的年平均增長是29萬,如果現(xiàn)在杭州放開了落戶,隨便了來了就落戶,那你可以想象杭州的樓市會變成什么樣子,房價豈不是要一飛沖天?
那這樣的話,樓市調(diào)控可以放棄了,“房住不炒”將會成為一個笑話。
因此,目前來看,不能把這類城市拉進來也是情有可原,這也是目前最好的安排。
不過,也比較期待,隨著都市圈、城市群后期會不會將“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去掉,將杭州納入此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