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季羨林故居被盜案昨天在市一中院開庭。女“秘書”王如和管家方咸如一個慷慨陳詞,一個支吾不清,不過共識明確:我們的做法是要捍衛(wèi)季羨林的遺愿!王如甚至喊出:“判我有罪,就是對季老的誣蔑!” 案件原定10時開庭,但拖延半個小時后,王如、方咸如才前后走進法庭。據(jù)了解,延時是因為開庭前王如產生過強烈的抵觸情緒。 單單是走進法庭,二人就極具戲劇感:王如踩著高跟鞋,黑色長褲,上身搭配荷葉邊白襯衫,外套黑色貼身馬甲,鼻梁上架一副金絲眼鏡,半長的頭發(fā)四六分,攏在腦后盤了個發(fā)鬏兒,走起路來昂首闊步,面露一絲清高的微笑,但雙手有些不自然地往后拽噠著,像一種特殊的“貓步”;方咸如個頭不高,偏大的橙色號服讓他顯得更矮了,低著頭,顯得老實巴交。 剛在被告席上坐穩(wěn),在場攝影記者的閃光燈就亮成了一片,和方咸如不同,王如很有“鏡頭感”,身子左傾15度,雙手交叉,仰著臉,或微笑,或抿嘴。有攝影記者贊其為“表情皇后”。 王如如此配合媒體,本以為其情緒穩(wěn)定,沒想到檢察官剛核實身份,就引得王如發(fā)火!罢l說我無業(yè)?!我是西安交通大學的副教授,北京大學的訪問學者,季羨林基金會的秘書長助理!边B珠炮似地自報家門后,王如又淡然地說:“身份乃身外之物,不說也罷!彪S后,聲音忽然提高了八度,“說我盜竊可不行,這關乎生命的尊嚴,我的清白、名聲,我必須好好說道說道! 法官幾次禁止,王如才住了嘴,順從庭審程序。 “你是怎么和季羨林認識的?”檢察官的發(fā)問,再次打開了王如的話匣子:“我母親李玉潔是季老38年的秘書,由于這個關系,我有得天獨厚的條件接近季老。我是季老的御用記者、最信賴的晚輩,2006年,母親李玉潔病倒后,我接替了母親的工作,擔任季老基金會的秘書長助理,季老曾在生日之際,向全世界宣布了這一消息。”王如語氣中飽含自豪。不過,檢察官隨后宣讀的李玉潔和其他相關人士的證言,卻證明王如從未在基金會任職。 “李玉潔是你的親生母親嗎?”這個問題不知又點著了哪根導火線,王如對檢察官上下指點,激動得甚至有些語無倫次:“這是我的隱私,我沒資格告訴你!”旁聽席一片哄笑。 檢察官最終選擇直入案情。“你為何唆使方咸如于2009年12月15日,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進入北京大學朗潤園季羨林故居,秘密竊取各種書籍、塑像等大量物品?經(jīng)鑒定價值共計333萬余元。” “季承(注:季羨林之子)是賊喊捉賊!”王如右手呈刀狀,連續(xù)做下劈動作,以發(fā)泄不滿。王如說,季羨林認為季承有辱門風,對其處處提防,可自2008年開始,季承趁季羨林病重之機,偽造了6份季羨林批示,剝奪了自己和李玉潔處理季羨林文件的權利,由其全權負責,還向北大索取季羨林曾捐獻的財物。 “那些批示都是假的,我跟隨季老這么多年,住在季老的臥室,幫他料理佛事,處理基金會的事務,誰能比我更清楚季老的字跡?” 對此,檢察官表示,由于樣本過少,無法通過科學手段判斷批示的真?zhèn),但北大認可了這些批示,并于2009年6月19日協(xié)助季承清點了季羨林故居的貴重物品,并把所有權轉交于季承。 “這違背了季老的遺愿,季老堅如磐石、堅定不移地要求把所有財產捐給國家和人民,怎么會突然留給兒子呢?”王如說,事發(fā)當天,方咸如代自己去故居取些物品,沒想到季承把季老獨創(chuàng)的“扇門”(注:可以取下玻璃的門,然后穿窗入室)用膠封死,所以自己找到學校保衛(wèi)部的小謝,砸碎陽臺窗戶進入房間。 “你不知道這種行為屬于非法入室行為嗎?”檢察官打斷了王如。 “季老是個與眾不同的大師,他的許多行為是常人難以揣測的。”王如振振有詞,“進不了門,就砸窗進,是季老的習慣。北大的木工都知道,季老家每個月都要換次門窗! “小方(注:指方咸如)一進屋,嚇一跳,趕緊給我打電話說‘不得了了,天塌下來了,季老的屋子被人偷了,好多值錢的字畫都沒了’。”王如說,她當時一聽這話,就懷疑八成是季承干的,心想,故居的財物是季老捐給北大的,北大不珍惜,就屬于國家,怎么能讓季承拿走呢? “古人云,士為知己者死。我必須捍衛(wèi)季老的遺愿!彼,王如讓方咸如和北大其他一些員工,用平板車把古籍、塑像拉走,并交給4位季老生前好友保管。 當檢察官把贓物清單交給王如核對時,王如再次失控!斑@里面好多東西是我個人的,怎么算偷呢?你是什么檢察官?!”王如罵出嚴重侮辱檢察官的話,迫使法官宣布休庭,督促其平復情緒。 重新開庭后,王如的律師代為答辯,她認為,王如是為了保護國家財產,并非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而且搬運書籍過程中,北大很多人都知道并參與,也不屬于秘密竊取,所以主客觀都不符合盜竊罪的構成要件。 檢察官表示,王如、方咸如隱瞞被害人季承,擅自盜取屬于季承的財物,構成盜竊罪。但是,考慮事出有因,檢察官認為,此案不必機械地以盜竊數(shù)額量刑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減輕刑罰的基礎上,從重處罰王如,從輕判處從犯方咸如。 此案審理持續(xù)了一天,王如提出追加新證人申請。法官表示合議庭合議后,再做決定。 遺產案之謎 季承的批示是真是假? 王如說,其手中有大量證據(jù)證實季承出示的批示并非季羨林字跡,完全可以通過科學手段鑒定真?zhèn),但是當庭她并沒有拿出類似證據(jù)。對于造假的指控,季承的回應:胡扯! 巨額遺產該歸誰? 庭審時,王如的律師提出,季羨林曾于2001年和北大簽訂了捐贈協(xié)議,表示把全部財產捐給北大。季承拿著季羨林2008年的批示索要遺產無效。 對此,北京市合川律師事務所劉銘律師分析,贈與合同不同于一般商事合同,有一定的“反悔權”。贈與動產以交付為界、不動產以過戶為界,只要自己還保留的都可以取消贈與,除非該贈與屬于公益性質。劉律師認為,季羨林和北大屬于同等民事主體,不存在公益屬性,因此季羨林尚未捐贈的財物,季承依法享有繼承權,但此前已經(jīng)明確捐給北大的東西,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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