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了,分房子是自然的事?杀緛砀星榈氖,很難說誰對誰錯,尤其扯上了67歲的老母親時,簡單的事,也就復雜了。
1996年,劉曉軍(化名)和鄭麗娜(化名)結(jié)了婚,不久,生了個兒子。2003年10月,劉曉軍的母親樓太太把位于施家花園的一套房改房送給兒子,想子孫三代同住一屋。
可是好景不長,2007年的時候,劉曉軍犯了“錯誤”,2007年10月,雙方離婚。不過,到了12月,又復婚。期間,他們又買了位于運河人家的房子,本想留給兒子,因兒子未成年,房產(chǎn)證上把三人名字都寫上了。
可不到一年,雙方還是越看對方越不順眼,常常吵架,于是,雙方徹底決裂。2008年,雙方再次離婚。因為理虧在先,劉曉軍把兩套房子都給鄭麗娜。鄭麗娜名義上得到了夫妻共有的兩套房子的所有權(quán)?扇缃駝攒妿е屡炎≡谑┘一▓@的房子,又把運河人家的房子租出去。鄭麗娜落得一場空。
老母親看不下去了,想想還是把自己兒子和他前妻告了。老母親的起訴書上說,兒子沒經(jīng)自己同意就把自己擁有永久居住權(quán)的施家花園的房子給了他前妻,侵害了自己的權(quán)益,想要回自己的永久居住權(quán)。不過,鄭麗娜和劉曉軍說他們從來沒拒絕過母親這個要求,只是她自己覺得不便罷了。
今天,下城法院的庭審中,劉曉軍對母親的所有想法無異議,也不發(fā)表意見。鄭麗娜很是著急,她的代理律師說:“這場官司是劉曉軍設(shè)的套,是他聯(lián)合母親來問鄭麗娜要回房子的!甭犓f,為此劉曉軍還幫告他的母親請律師。
不過,最后雙方還是希望調(diào)解結(jié)案。劉曉軍提出,施家花園的房子給鄭麗娜,運河人家的房子轉(zhuǎn)到兒子名下,雙方不得在孩子成年前把房子單獨轉(zhuǎn)讓掉。老母親也同意把永久居住權(quán)轉(zhuǎn)到運河人家,這樣老母親就有地方住了。如此一來,雙方就兩清了。
因為鄭麗娜沒來,代理律師說對這個方案還要回去和她商量一下:“不過,對把運河人家的房子轉(zhuǎn)到兒子名下,她是沒有意見的。現(xiàn)在就是補償?shù)膯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