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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了近20年的居民電表兩月一抄、電費兩月一繳將成為歷史,隔月繳電費“老規(guī)矩”要破了。 市區(qū)將從12月1日起正式變更低壓用戶抄表收費制度,包括居民在內(nèi)的所有低壓用戶,一律實施每月抄表制,電費改為按月繳納。 新階梯電價 自今年7月1日起,浙江省具體標準為:安裝“一戶一表”的居民用戶,第一檔電量(年用電量2760千瓦時以內(nèi))的電價,仍為每千瓦時0.538元;第二檔電量(年用電量2761-4800千瓦時)的電價在第一檔基礎上加價0.05元,為0.588元;第三檔電量(年用電量4800千瓦時以上)的電價在第一檔基礎上加價0.3元,為0.838元。 為了新階梯電價,不得不改 家住艮園小區(qū)1幢的劉大伯聽到下月起電費要一月一繳,十分郁悶:水費、煤氣費,都是隔月抄表繳費的,這么多年了,很習慣了,怎么就電費一下子要改成每月抄表繳費了?對此,杭州市電力局客戶中心工作人員說:不改不行。 首先,如果電表還是兩月一抄,影響到居民用好今年下半年2400度“便宜電”額度。 今年下半年開始我省實施了“一戶一表”居民新階梯電價,調(diào)整為按年度用電量累進加價,前兩檔最便宜電價0.538元與0.588元的年度電量總計4800度,超過以后的第三檔電量每度要加價0.3元。這樣,我市偶數(shù)月抄表的用戶就會有麻煩:12月計的是10月、11月的電價,下一次計費是在2月,計的是12月和1月。如此一來就跨年度了。那么,12月的電費是多少?計入今年還是明年的計費?很難分清楚。這就影響今年下半年的計費,也影響明年整年的計費。假設1月份劃入今年,萬一就是因為這一個月的電費而使用戶電量超過第三階梯,電費猛增,顯得不公平。反之亦然,12月計入明年也會出現(xiàn)相同情況。 再有,兩月一抄表,不利于居民清晰了解每月電量使用情況,掌握自家用電規(guī)律。 平均一個月大約在400度以內(nèi)是最劃算的,但兩個月一抄,無法知道每個月的用電量,于是就不能合理安排多用前兩檔“便宜電”,少用第三檔“高價電”。抄表收費“雙改單”有利于居民用電更透明。 每個月都跑銀行?其實不用 這次電力抄表收費“雙改單”,除了90%以上是居民用電外,還包括所有小公建、小商鋪、小單位等低壓用電對象,下月同步啟動的涉改用戶達127萬余戶。 蕭山、余杭、富陽、臨安、桐廬、建德、淳安等地已在一個月前全部實施了“雙改單”。 實行電表一月一抄后,用戶的固定抄表日與過去基本保持一致,但當月未付清電費,次月一日起將會每日產(chǎn)生電費千分之一的違約金,欠費逾期達到30天,經(jīng)催繳未繳者就會有欠費停電之虞。 有些市民著急了,特別是每次都要跑到銀行排隊繳電費的用戶:繳費的頻次增加了一倍,我每個月都要跑銀行了,太麻煩。這樣的“現(xiàn)金用戶”有25萬戶,怎么才能快捷方便地繳納電費,他們支了幾招: 辦理銀行代扣電費。市區(qū)可辦理銀行代扣電費業(yè)務的金融機構很多,有工行、建行、農(nóng)行、中行、交行、杭州銀行、聯(lián)合銀行、中信銀行、郵儲銀行、招商銀行、華夏銀行、浦發(fā)銀行、民生銀行等,委托人只需憑身份證、電力戶號、銀行賬號即可辦理相關手續(xù)。 使用電費充值卡。市區(qū)各個供電營業(yè)網(wǎng)點都有電費充值卡出售,居民電費可用充值卡支付,購卡后只需撥打充值熱線或發(fā)送充值短信即可將電費預存到您的電費賬戶中,產(chǎn)生電費后優(yōu)先扣除電費賬戶中的金額,與銀行代扣不會發(fā)生沖突。 選擇電子支付渠道。想足不出戶繳納電費,還可采用網(wǎng)絡支付寶、華數(shù)電視“家銀通”等新型付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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