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3個月
丈夫出軌還打她
道歉保證書、誠信保證書、“小三”的短信……
9組證據幫她獲10萬離婚賠償金
懷孕3個月丈夫出軌還施家暴,起訴離婚獲10萬元賠償。這是3月4日公檢法司四部門聯(lián)合出臺《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后,昨天,惠濟區(qū)法院審理的全市第一起典型的家暴案件,也是三八婦女節(jié)后又一起婦女權益受侵害的案件。
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實習生 李鐘鳴
懷孕3個月發(fā)現(xiàn)丈夫有外遇
2011年初,在廣場舞朋友的介紹下,曾有過一段婚姻的李梅認識了48歲的劉軍,劉軍也是有過一段婚姻的人,相同的經歷讓兩人的感情與日俱增,同年的8月,李梅和劉軍便領取了結婚證。
婚后第2個月,李梅便懷孕了。
但僅3個月后,李梅卻發(fā)現(xiàn)丈夫劉軍有外遇,并且這個“潛伏已久”的第三者也已懷孕。
自覺愧疚的丈夫劉軍不停地道歉希望能夠挽留李梅,他還寫了份保證書,“保證以后不再聯(lián)系第三者,如果做不到,凈身出戶,房子留給李梅和孩子”。
在劉軍的多次保證和誠懇的道歉下,李梅原諒了新婚不到半年的丈夫,但是她的心里開始有了一道坎兒。
不久之后,47歲高齡加上心理打擊,李梅意外流產了。這些變故讓兩人感情一天天惡化,兩人經常吵架,更甚者劉軍會動手打李梅。
遭打后,她跳下四樓
不久之后,“小三”生下一個男孩的消息傳來,劉軍打李梅打得更狠了。2013年3月的一天,醉酒的劉軍回到家因為一些瑣事便開始毆打李梅,絕望之下,李梅從4樓跳下,造成多處軟組織損傷。
“那是我引產后沒幾天,他要求我陪他一起去吃飯,跳舞,我不愿意去,回來后我們發(fā)生爭執(zhí)。”李梅說,回家后,劉軍埋怨她不知道心疼他,罵她打她,她才生氣跳的樓。
一年之后的2014年3月,倆人又因為瑣事發(fā)生廝打,劉軍將李梅的頭、面部、腰身等身體部位打傷,后經鑒定傷勢構成九級傷殘,劉軍犯故意傷害罪獲刑1年零3個月。
傷心欲絕的李梅將劉軍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并請求法院判決劉軍支付其損害賠償及精神損失費共計25萬元。
9組證據給力,獲法院支持
李梅向法庭提交了9組證據。有劉軍寫的認錯道歉保證書、誠信保證書,還有保證協(xié)議書、“小三”發(fā)給劉軍的短消息照片以及她住院的病歷和傷殘鑒定文書等證據。
在李梅出具劉軍寫給她的保證協(xié)議書中寫道:“我若做不到對李梅專一,我就凈身出戶,房子留給李梅和孩子,并支付精神損失及撫養(yǎng)費200萬元。”道歉保證書和誠信保證書也都提及自己犯下的過錯,并愿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的牙齒缺失,面部、頸部多處表皮剝脫,都是他打我的證據。”李梅指著住院病歷和傷殘鑒定書說。
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劉軍在與原告李梅婚姻存續(xù)期間毆打李梅,致使李梅受輕傷,并在為李梅出具的保證書中自認與別人育有一子,導致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李梅要求離婚,被告劉軍同意離婚,本院予以準許。
因劉軍系過錯方,李梅要求支付離婚損害賠償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被告的過錯程度、履行能力,準予李梅與劉軍離婚,被告劉軍支付原告李梅損害賠償10萬元。
提醒
遭受家暴
要第一時間保留證據
該案主審法官張海燕介紹,家庭暴力一般都發(fā)生在相對私密的家庭生活內部,難留下現(xiàn)場照片,即使后來拍了照片、做了傷情鑒定,也很難舉證是家庭暴力導致的傷害結果。因此舉證使家暴維權很難快捷地進入司法程序。
那么如何搜集有效的家暴證據呢?
“比如,受家暴時第一時間報警,并向鄰居、親友、居委會等求助,并及時拍照、進行傷情鑒定都是必要的。”張海燕建議,這時候受害方的報警記錄、照片、傷情鑒定結果以及親友和鄰居的證詞加在一起,是能夠形成比較完整的證據鏈條,都是維權時最有力的證據。
受理
公檢法
不得以“家務事”為由推脫
今年3月4日,公檢法司四部門聯(lián)合出臺《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下稱家暴意見),是我國第一個全面的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導性文件。
該“意見”明確提出,對已發(fā)現(xiàn)的家庭暴力,公檢法司應當采取及時有效的措施,進行妥善處理,不能以家庭暴力發(fā)生在家庭成員之間,或者屬于家務事為由而置之不理,互相推諉。
“意見”還指出,應當充分考慮案件中的防衛(wèi)因素和過錯責任,“也就是說抗家暴正當防衛(wèi)殺死人能免責”。河南綠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志紅介紹。
(文中李梅與劉軍均為化名)
本文來源:中原網-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