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xù)陰雨了好多天,3月1日,天終于放晴了,趁著這個機會,陳先生帶著女兒來到東陽西山公園玩耍。
公園有個游樂園,女兒瞬間對里面養(yǎng)著的幾只猴子產生了興趣?勺屓讼氩坏降氖,在給猴子喂食的過程中,女兒的手被猴子咬傷了。
女兒可可今年11歲,非常喜歡小動物,每次見到貓貓狗狗都會上前去逗一逗。她一發(fā)現(xiàn)這些可愛的猴子,就喜歡的不得了,趕忙拉著爸爸湊了過去。
游樂園設置的有“喂食環(huán)節(jié)”,只要出點錢,給猴子買點實物,就能給猴子喂食。
猴子有圍欄攔著,在外面看過幾圈,可可一個勁要求爸爸買東西給猴子喂食。
剛開始,陳先生有些擔心,覺得不太安全。不過看到圍欄比女兒1米5的身高還要高出許多,再加上投食處設在圍欄底部,陳先生也就放心了。
可沒過多久,陳先生就聽到了女兒慘烈的疼痛聲。
“她覺得在下面喂不太好玩,就爬上了鐵絲網,意外就這么發(fā)生了。”因為陳先生自己的疏忽,可可把手伸進了鐵絲網,被跳上來搶食物的小猴子咬到了。
自責的同時,陳先生覺得游樂園要賠償全部損失,畢竟孩子是在游樂園被咬傷的。
“如果有人被誰家養(yǎng)的狗咬去,至少打針的錢該由狗主人出。”陳先生認為。
可游樂園卻不這么認為。
園所工作人員表示,園內設有明顯提醒標示,游客的手指嚴禁伸入網內,違者抓傷、咬傷后果自負。
“況且小女孩是在爸爸的陪同下進行喂食的,出了事情,責任應該由孩子家長承擔。”工作人員說。
雙方爭執(zhí)不下,陳先生撥打了投訴電話,要求園方承擔全部醫(yī)療費用960元。
東陽市消保委到實地了解調查后發(fā)現(xiàn),關猴子的圍欄確實比較高,不攀爬的情況下小孩子夠不到,園方的現(xiàn)場提醒也做的比較醒目。
盡管如此,問題還是存在。
“小朋友在喂食時,沒有工作人員提醒;投食處的指示也不是很到位。”消保委工作人員要求整改,園方表示同意。
最終,在消保工作人員的協(xié)調下,雙方同意各承擔一半的責任。
通訊員 申屠敬軍 特約記者 何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