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6天收6孩錯在棄嬰島
來源:北京晨報
本月初,《北京晨報》曾報道了北京通州馬駒橋某垃圾站發(fā)現(xiàn)一新生男嬰,等救助人員趕到時,赤身裸體的孩子已經(jīng)死亡。之后,在國新辦例行記者會上,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談到了這個沒有襁褓的嬰兒。他表示,推廣棄嬰島已形成共識,確定在全國開展“嬰兒安全島”試點工作。據(jù)12月17日《現(xiàn)代快報》報道,南京啟用棄嬰島6天,已接收6名棄嬰,4男2女,全都是病殘孩子。這不禁又帶來了棄嬰島是否會變相“鼓勵”遺棄兒童的爭論。
反對
不若建立病殘孩子救助制
12月10日傍晚,南京棄嬰島收進首個棄嬰,這個不足一個月大的男嬰在第二天上午就出現(xiàn)了身體異常,當天下午就已轉院送至南京市兒童醫(yī)院治療。記者了解到,該男嬰已被診斷出腹膜后巨大腫瘤,并且醫(yī)生懷疑是惡性,近期就將安排手術,但風險很大。(12月17日《現(xiàn)代快報》)棄嬰島彰顯了政府社會的勇于擔當,但卻忽視了為人父母的責任與義務。它的設立既是一件善事,也是一件傻事。
舐犢之情人皆有之,遺棄自己的親生骨肉通常都是萬不得已。就從南京“棄嬰島”收容情況看,有些孩子確實病得不輕?梢,負擔不起高昂的醫(yī)療費或許是遺棄的主要原因,而“棄嬰島”的設立無形中減輕了棄嬰父母負罪感,這相當于縱容甚或是變相誘引棄嬰。
棄嬰島的存在,動搖了一些人對為人父母的責任堅守,為了自己的“一身輕”,輕易將責任與義務推給政府、社會,這有違社會的公序良俗,是一種道德失守。如若沒有這個看似“溫暖”的平臺,可能會有一部分棄嬰的父母盡其所能給孩子醫(yī)治,孩子也就不會相對容易的被遺棄。
棄嬰島、孤兒院,再美好也抵不上孩子的“窮窩窩”,更替代不了孩子的父母。因此,政府要建的不是棄嬰島,而是要建立對病殘孩子的救助機制,以緩解這類家庭的治病壓力。即政府社會救助,家庭承擔照顧責任,救治費用由家長根據(jù)孩子病情申請。如此一來,在醫(yī)療費不變的情況下,最起碼護理、照料的費用可以大大節(jié)省下來,從而可救助更多的病殘孩子。更主要的是,孩子在家庭中可以享受天倫之樂,即便條件艱苦也勝過投入別人的懷抱。
高調招納棄嬰是社會的悲哀,這招搖的棄嬰島該降溫隱身。一句話,棄嬰島,是一座遺棄父親母愛的荒島,一點都不值得推崇。
崔恒清
贊成
變相縱容棄嬰是偽命題
早在2011年6月,石家莊市社會福利院為棄嬰搭建了一個“安全島”之事,就曾引發(fā)不小爭議。如今,民政部在全國開展“嬰兒安全島”試點工作,不失為官方對此舉的無聲支持。民政部此舉被不少人質疑為變相縱容棄嬰這一違法行為。而在筆者看來,這種質疑站不住腳。
有網(wǎng)友稱,“想扔孩子的盡管來扔了,不用有后顧之憂!”這類網(wǎng)友很可能還未有過小孩,甚至尚未結婚。棄嬰,不單純一個法律問題,亦非單純的道德問題,它更是一個社會問題。但凡為人父母者,若非出于百般無奈,有幾個人愿意隨隨便便就遺棄自己的親生骨肉呢?更何況,搞不好還要受到法律制裁。說白了,如果說因為有了棄嬰島,大家就更加堅定去棄嬰,你信嗎?反正我是不信的。這跟《破產法》并不會推高破產率、給犯罪分子提供法律援助不會增加犯罪等是一個道理。很明顯,反對設置“棄嬰島”者,無形中忽視了公民在棄嬰過程的感情成本,乃至違法成本、道德成本。
正如某福利院責任人所言,“不會說多一個‘棄嬰島’,不良父母就增加了。福利機構沒法改變社會貧困,我們能做的就是如果你遺棄了,我們讓你的孩子活得有尊嚴。”誠然,既然我們改變不了遺棄這一行為,何嘗不爭取去改變一下遺棄的結果呢?
設立“棄嬰島”的根本初衷是盡可能關懷被遺棄的孩子,而非變相縱容棄嬰行為,也并不代表棄嬰就不違法了;相反,這種貼近人性的做法,本質上就是與助紂為虐涇渭分明的。人們與其糾結于棄嬰室的合理合法性,不如好好思考一下棄嬰本身這一社會問題,例如如何讓那些貧困的家庭有能力撫養(yǎng)自己的孩子,又例如怎樣盡可能幫助那些出生有缺陷的嬰兒,等等。
鄧子慶
建議
不應是救助生命的孤島
“生命至上”,才是最高人權、最高社會倫理。法律和倫理本身,不能、也不應有違對人性和生命的尊重。
不過,“棄嬰島”畢竟只是一種救助手段,它僅是救助過程中的一個“孤島”、一個節(jié)點,而不可能是救助的終點,更不可能因此畢其功于一役解決棄嬰問題。如何形成棄嬰救助的完整“島鏈”,才更重要。
棄嬰現(xiàn)象,個人原因、社會原因;觀念問題、現(xiàn)實問題等都存在。一是家庭貧窮;二是社會福利、醫(yī)療保險水平制約。如疾患嬰兒因無力治療遭棄,這與家庭能力、社會發(fā)展、社會公平和社會福利、保險水平都有關系;三是思想觀念。如重男輕女、未婚生育等。明晰原因,才能對癥下藥,才能從全面和根本上解決這一社會問題。
要構建棄嬰救助的完整“島鏈”,其一,應強化教育。開展對生命至上、人權意識、人倫道德、性別觀念、性觀念等方面的教育,讓生命保護意識銘刻于心,成為人性至善、生命最大的倫理。其二,加強法治宣傳。讓法律成為保護生命的兜底紅線。讓人們始終懷有對法律的敬畏,以此保障對生命的敬畏之心。其三,推廣婚檢、孕檢等科學生育方法。通過社會福利的方式免費推行婚檢,提倡孕前必檢等,盡可能減少畸胎的出現(xiàn)。其四,增加城鄉(xiāng)“棄嬰島”的分布,擴大棄嬰救助網(wǎng)線。其五,社會公平發(fā)展。經(jīng)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才是人權和生命得以保障的前提,其中社會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等社會福利政策公平推進,至關重要,這是大量減少棄嬰的關鍵,也是最根本性的長久之策。
當生命撫育和保護的完整“島鏈”形成,“棄嬰島”就不再是“孤島”,生命就不會再孤獨和被遺棄。
陳懷瑜
結論
與刑法并行顯生命尊嚴
雖說孩子遭遺棄的原因千奇百怪,而實在各有各的不幸。有的屬于非婚生育;有的未婚媽媽自己尚未成年,連養(yǎng)活自己都很困難。有的嬰兒生下來就有殘疾。數(shù)字顯示,中國每年有約120萬出生缺陷兒降生,占全世界出生缺陷兒的20%。要維護殘疾嬰兒的生命,客觀上會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經(jīng)濟與心理負擔。
幾年前,石家莊社會福利院曾找到過一個棄嬰的父母。他們來自農村,孩子生病需要花3萬元,可家里砸鍋賣鐵只能湊到8000元。最終,決定把孩子扔到福利院門口,因為“在家里是死路一條,扔在這兒至少還有救”。當然,無論怎樣遺棄自己的嬰兒都是非法行為,都應受到譴責,甚至應依法懲罰。但你不可能確保每一對夫妻都富有,每一個嬰兒都健全,你也根本不可能杜絕遺棄嬰兒行為的發(fā)生,甚至也不可能將所有棄嬰的父母都送上法庭。
唯一的辦法就是,如何及時地接納這些棄嬰,使他們被及時發(fā)現(xiàn),及時得到救治而不至于凍餓而死。設置安全島接受棄嬰,無疑是人本化的選擇,是對生命的敬重和珍貴。即便有可能助長個別父母的棄嬰念想,但棄嬰的生命最終得以保全才是最重要的。
據(jù)介紹,早在2011年6月,石家莊已經(jīng)啟用了棄嬰“安全島”,《中青報》曾做過長篇報道,用雄辯的事實回答了棄嬰“安全島”究竟“尊重生命還是縱容遺棄”的疑問。在兩年多時間里,石家莊這一“嬰兒安全島”庇護了170名棄嬰。以往,丟在福利院附近的棄嬰入院后存活率不足50%。在嬰兒安全島發(fā)現(xiàn)的26名棄嬰中,卻有18名最終活了下來。同時,遺棄率卻未見同比增加。
此次,民政部從善而流,表態(tài)擬在全國推廣棄嬰島,頗值得期待。因為,只有在更高的層面健全對棄嬰的基本救濟機制,建立以人為本、以兒童利益優(yōu)先的行政理念,才能更好地彰顯公民的權利和生命的尊嚴。
劉效仁
■三言兩語
●支持棄嬰島,至少給了可憐的小生靈一條活路。
——江琴
●我想了半天沒有定論。——葛語思
●自從有了棄嬰島,再加上媒體的熱炒,南京這個月的棄嬰已經(jīng)異常增多了。相比棄嬰島,健全醫(yī)療救助和保障以及加大對遺棄罪的處罰才是當務之急。
——黃敏
●“棄嬰島”和給腐敗定罪一樣,首先要承認社會有陰暗的一面,然后在制度上建起保障。
——王妮妮
●棄嬰增多不應責怪“棄嬰島”的成立,“棄嬰島”對棄嬰保護是有很大的積極意義的,是為棄嬰多了一條保護的途徑。
——華齊麟
●站在生命的高度看,也就了然了。
——趙美
●為何不把資源直接資助有困難的家庭呢?應鼓勵無論在任何困難下,都應一家人在一起。
——英小然
●如同安樂死一樣,還需要時間進行倫理與法律的較量。
——陳力
●為罪惡買單?
——花已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