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生:“中間有疫情反復,還有小孩子也不會走路,它幼兒的課程偏少,包括門店閉店,所以上的課程比較少。”
7月份,門店工作人員發(fā)通知,說是為了提供更優(yōu)質的早教環(huán)境,這家店要搬遷到杭州來福士廣場。戴先生說,孩子主要由老人帶,如果去那邊上課,至少要花一個小時,很不方便,所以他提出了退款。
戴先生:“退款的話要承擔一些違約責任,像我這種情況,因為(上課)不滿三分之一,一萬九千多塊錢的百分之二十五,要給我扣除掉。(還有其它要扣的嗎?)還有三百六十元的注冊費,還有一些小的東西。”
戴先生說,工作人員之前算出來,課程還剩一萬八千多塊錢,退款的話要扣掉五千。
他有份合同復印件,上面有一部分看不清楚,隱約能看出來,“三分之一”、“違約金”、“25%”的字樣。戴先生不明白,明明是門店要換地址,無法在原先的地址提供服務了,怎么會是顧客違約呢?
金寶貝杭州西湖銀泰中心 簡店長:“(言下之意是咱們認為,要扣這個錢是因為他違約了?)首先呢,我們是門店升級,也就是說,說實話老板可能有自己的調整,然后呢我們合同里也寫過了,根據(jù)情況,也是三十天的一個提前的溝通,都是有的。”
金寶貝杭州西湖銀泰中心負責人 徐女士:“公司經(jīng)營上的一個升級,地址的變遷呢,合同上也有規(guī)定的,我們也是按照合同上的規(guī)定,確實提前一個月通知到我們會員家長,是很希望我們的家長一起升級到來福士上課的,然后也額外地給了一些延期這方面的,還有課程升級、免費升級這些福利的。”
戴先生:“未上滿三分之一,要扣掉25%的手續(xù)費,我也了解過了,在法律上叫無效格式條款,不以課時課程的進度,單方面地就是說維護自己的利益,加重另外一方的(責任),法律上都有相應的司法解釋。”
金寶貝杭州西湖銀泰中心負責人 徐女士:“當時也是一條一條給家長讀,如果您看到合同,其實您也看到都是有簽字的,你說簽的時候嘛都認可,這個時候說無效,我也不好評論,是吧?”
關于此事,記者也請教了律師,律師認為,到底誰違約,關鍵要看提前三十天通知這一條。
浙江豐國律師事務所 陳松濤:“看一下它這個條款有沒有特別地加粗加黑,引起消費者注意的,或者說提醒過消費者的,如果說沒有這樣子做到提醒的,那么說明這個條款,因為對消費者有重大的影響,然后沒有提醒消費者注意,這個可以在法律上認定為是無效的格式條款。(那他所說的扣違約金的條款算不算無效條款呢?)扣違約金的話,如果這個(條款)無效的話,那就不存在違約了呀,因為這個條款無效的話,相當于有個重大的變更,你沒有經(jīng)過消費者同意啊,沒有消費者同意,不是消費者違約,實際上是你違約啊。(假設這個條款加粗加黑提醒了,那家長有沒有拒絕的權利呢?)那你就可以不簽,這個時候如果你簽下來,就說明你同意。”
從合同復印件看,這個條款沒有加粗加黑。金寶貝的徐女士表示,如果戴先生要求退款,目前來說,只能按照原先的方案去操作。
戴先生找到了商管公司,有工作人員回應,會繼續(xù)做好家長和金寶貝之間的協(xié)調工作,如果家長后期通過司法途徑維權,他們也會積極配合。
來源:1818黃金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