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網(wǎng)上不少網(wǎng)友探討的撞人速度的計算,老實說感覺總不對勁。包括什么速度冠軍的結論也是語焉不詳,不知道怎么得出的是必須逆向40km/h的速度。這里我也提出個人的詳細估算方法,當然里邊有些是估計的參數(shù),沒有詳細的資料佐證,只能拍腦袋拍出來的,呵呵,如果有朋友能夠有更詳細的資料歡迎指正。
已知:
人飛5m高,
距離 20m
假設動能的傳遞近似等于重量比例
75/1700=0.04412
(撞人車為三菱 evolution ix 經(jīng)三菱汽車官網(wǎng)查,該車整備質量 1,610kg,算上車上坐人及一些雜物,按1700kg車重算)
再假設撞擊過程中的彈性吸收,撞擊破碎,空氣阻力等造成的動量損失為60%;(這里我稍微說明下,由于人體是軟的,而且撞擊過程中造成的包括車身及人體的各種變形,以及人體彎折等過程中的二次撞擊,破碎都將消耗大量的能量,個人偏向于認為這些能量的消耗占大部分,所以取了個動量損失60%的參數(shù)來進行近似計算,有不同意見的歡迎來踩。)
汽車的動能為: 838.5/0.04412/0.4=47512.46
汽車當時的估計速度為
47512/1700=27.95m/s
該速度為 100.614km/h
從最終結果看這個結果應該相對比較可信。本人也是個司機,04年5月拿的駕照,5年駕齡了,從我開過的日系2.0排量左右的進口車經(jīng)驗判斷,當時的時速恐怕還要高,可能120km/h以上,因為這款三菱車的動力還是很足的,況且還改裝過。在市區(qū)內稍狠轟下油門能輕易上100這是肯定的。
最后說明,本人只是個普通小市民,交通事故也見過幾次,去年10月的一次外出開車的時候更是親眼目睹了一起距離我20多米遠的事故發(fā)生,當時把我都嚇的不行,結果趕緊回家,2天沒敢碰車。這里我對于那些在市內違法飆車的所有群體表示強烈憤慨和指責,對于他們的行為也希望政府要嚴厲懲罰,否則不知道哪天這樣的事會不會發(fā)生在自己身上。最后對于遇難者也表示深切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