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黯然
我們曾經一起奮斗的某些目標已經無法實現,在北四環(huán)東段,湊幾百股資金一起買地,建設四位數以內
房價的住宅的機會已經失去,希望大家理解。
如今高調
我們沒必要再去用血汗錢買什么“面子”,因為勞動光榮,合法地一起當開發(fā)商,合法賺取“暴利”,通過我們的合作,尋求一條走向幸福的坦途,才是真正有面子的事。
11月2日,被稱為“合作建房第一人”的北京人于凌罡,在其
博客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但此事剛過10天,于凌罡又在其博客上留言,召集志同道合者一起在自己家里“聊天”,一起做開發(fā)商。經過4年多的努力,于凌罡合作建房的想法似乎已成泡影,這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日前,本報記者與于凌罡面對面,聽他講述自己合作建房的始末。
提出藍城模式 成立公司請人打理合作建房
11月7日,在北京金融街旁一家麥當勞店,記者與于凌罡進行了首次面對面的接觸。不過,整個采訪過程并不十分順暢。采訪中,于凌罡的話很多,記者如果多問上幾句,他就會很不耐煩,甚至罵人,做出要“走人”的架勢,惹得旁人側目,頗有些尷尬。所以更多的時候,記者都只是聽他講。
于凌罡說,自己有四個理想,即是居者有其屋、可持續(xù)發(fā)展、環(huán)境友好型、
財產性收入(
專題)。高中時候就提出了“藍城”設想,就是建線型城市,解決城市交通擁堵問題。2004年,他在博客上發(fā)起合作建房,號召大家湊錢拿地,自己建房,住成本價住房。后來約有600人參加他的計劃,凡參與的人,每人出500元錢,作為前期運作成本。2005年4月,他成立了北京合作藍城咨詢服務有限公司,通過聘請專業(yè)的服務人員和機構,打理合作建房事宜,并推廣“藍城模式”。
合作建房屢受挫 開發(fā)商阻撓缺少契約精神
但在隨后幾年的操作中,合作建房一次也沒成功,首先在拿地這個環(huán)節(jié)就失敗了。曾經看了多塊地,但多數時候在買地前,合作者都沒能湊夠拿地的錢。雖然有一次湊足了上億元資金,滿足了地塊最低資金要求,但競標時,該地塊卻被另一開發(fā)商高價拿走。
按最初計劃,是由合作者一起湊錢拿地,然后請人建房。后來他找到萬通地產合作,委托萬通拿地建房,然后利益分享。但他所有的努力,都只留在了計劃中。
為何會失敗?他說,首先開發(fā)商不希望這種模式成功,有的開發(fā)商賄賂媒體,讓媒體記者對他進行威嚇,“媒體集體轟炸”分化合作者,同時“政府也不愿拿地給我們”。其次,合作者期望太高,想以幾千元每平方米的價格拿到北京市四環(huán)路以內的房子,現在六環(huán)外房價都上萬元了。“缺少契約精神!”于凌罡表示,這是合作建房失敗的主要原因。
找到合作新模式 召集志同道合者一起做開發(fā)商
就在于凌罡強烈抨擊合作者“缺少契約精神”的同時,記者昨日在他的博客上卻發(fā)現,他又在召集合作建房者,并表示要一起做開發(fā)商。記者隨后打電話向他核實,電話中他的語氣聽起來有些不耐煩,他不愿多說,叫記者自己去看博客。
13日發(fā)表的這篇博客寫道:有合作意向的r人在14日上午到家里聊天,參加者須“認同合作建房理念,有實力和誠意至少投資10萬元,愿意一起當開發(fā)商!彼表示,對于不認同合作建房的“合作”精神,或是想買房的,概不歡迎。
博客里提到了合作新模式:大家共同出資成立
房地產公司,發(fā)起人提供項目方案,大家一起完善。“錢存到同一個銀行的個人存折里,購買目標地塊時建立監(jiān)管賬戶,每人自愿簽署合同、參加合作。買到地后,共同成立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請專業(yè)金融機構管錢,專業(yè)機構建設,每月開公示賬目,大家共同審核。房子蓋好以后,各自取得商品房產權,共有各種收益。”
背景資料
于凌罡與他的“合作建房”
2004年底,于凌罡在個人網站上發(fā)出合作建房倡議,隨即有幾百人交了“份子錢”。但于凌罡合作建房的事業(yè)一直不太順利。
2005年,于凌罡首次嘗試購置北京市東二環(huán)地塊失敗;其后,購置芍藥居甲2號地時資金缺口5000萬元;工體4號地也被開發(fā)商天價拿走。合作建房一直未有實質進展,據傳其組織內部的合作者開始產生動搖。
2009年11月2日,于凌罡在個人博客上宣布停止合作建房,暫停嘗試組織在北京市區(qū)合作建設住宅項目。整篇文章中,于凌罡用比較復雜的公式和表格,得出結論“買房不如租房劃算”,告誡買商品房是用“血汗錢”當“面子錢”,“不要再為了買房而買房”。
“重慶合作建房第一人”邱朝禮:于凌罡模式是烏托邦
其實,提出合作建房的不止于凌罡一人,在全國還有許多,重慶人邱朝禮就是其中之一,他采取的變通模式取得了成功。隨后,溫州人趙智強也在杭州復制成功。邱朝禮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于凌罡的合作建房只是一種烏托邦模式,在中國現行條件下不可能取得成功。
成功的“聯(lián)眾模式”找開發(fā)商拿地按需建房
邱朝禮最初是重慶南方集團副總,分管
房地產項目開發(fā)與運營。2005年初,他發(fā)起合作建房倡議,最多時得到了上千人響應。2005年3月,他成立重慶聯(lián)眾置業(yè)有限公司,專門運作合作建房。
與于凌罡的模式不同,在得到購房者響應后,邱朝禮找到了東方港灣的開發(fā)商銀星集團,讓其切出東方港灣項目其中一塊約十多畝的地,蓋兩棟樓。與參與市民簽訂協(xié)議期間,邱朝禮拿出1000萬元給銀星集團,獲得這塊土地,完成規(guī)劃設計形成戶型圖后,讓報名參與的市民與銀星集團簽訂購房合同,交房款一半的現金給聯(lián)眾置業(yè)。聯(lián)眾置業(yè)獲得這些錢后,購水泥、河沙等建材,開始建房。交房時,參與訂購的市民付清余款,由銀星集團幫著辦理產權證。
邱朝禮告訴記者,同一小區(qū)
房價每平方米在3600元以上,而他們給參與合作建房市民的單價只有2600多元。這種模式被稱為“聯(lián)眾模式”或“邱朝禮模式”。之所以可行,一是順應了現有政策環(huán)境,二是與當時市場條件緊密相關。當時房價不斷上漲,但房屋銷售并不好,“如果房屋不愁銷售,你去找開發(fā)商合作建房,人家根本不會理你!
邱朝禮說,“這種方式與團購差不多,但又有本質不同!眻F購是房基本建好了,再組織去選房,購買對象不是
特定的。這種模式先是合作建房者有了意向,然后找開發(fā)商拿地,再按要求設計建設。
為何“洗手不干”?合作建房賺得少風險多
但這種模式取得成功后,邱朝禮就自己做了開發(fā)商,沒再搞合作建房。“合作建房利潤太低,而且要冒風險。我現在自己能拿地,為什么不舒舒服服地做開發(fā)商?賺的錢更多,少得罪人,少冒很多險。”邱朝禮說,如果采取于凌罡這種模式,政府會減少很多稅收,交易稅、營業(yè)稅都沒有了,而且沒了推廣費和廣告費,媒體也少了收入。這種方式如果可行,也會對現有開發(fā)商造成沖擊。
邱朝禮分析說,于凌罡的合作建房模式實現很難。首先拿地很難,假如能拿到地,隨后的建設、房子分配、產權辦理也將是一件麻煩事!霸谥袊F行條件下,他這種模式只是一種烏托邦!
對于于凌罡提出的合作建房新模式,邱朝禮認為,操作起來比較麻煩。這么多人成立一個公司,利益不好協(xié)調,容易產生糾紛,會增加管理成本。在今后建設中,公司也不夠專業(yè),采購成本不一定比開發(fā)商低。
邱朝禮表示,合作建房這種模式,在國外早就有了,比如德國、英國等,而且模式非常成熟,因為他們有比較完善的法律環(huán)境!八麄儙讉人或幾十個人聯(lián)合拿地,然后請專業(yè)公司設計建設,建好后也能順利拿到相關產權證。”
溫州合作建房者趙智強:我們拿地都是悄悄進行
昨晚,溫州合作建房者趙智強接受了本報記者電話采訪。談到為什么于凌罡合作建房不成功時,趙解釋說,一是其資金問題,二是因為于凌罡太高調。
趙智強說,于凌罡拿地前公開了消息,為成功拿下增加了難度。“除了李嘉誠,其他開發(fā)商很少在拿地前公開計劃!壁w智強透露,此前他們拿地都是悄悄進行,前期256個人合作成立一家公司,然后委托一個開發(fā)商去拿地,拿到地后政府和外界才知曉。
“政府知道這個事后,還是有點緊張!壁w智強說,也正因為此,政府所以遲遲沒批!安贿^現在沒有問題了,政府已批準,項目正在建設中,預計明年就可以交房!
趙智強說,目前他們項目周邊的房屋,單價都在1萬-2萬元,但他們的房子單價只需六七千元。為方便拿到房屋產權,他們委托一家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建設,建好后,他們分別與開發(fā)商簽訂購房合同,由開發(fā)商幫著辦相關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