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賠償法律規(guī)定由于一方的過錯導致離婚,無過錯方受到損害是肯定的,這種損害既包括物質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家庭暴力離婚財產怎么分割詳細內容請閱讀下文。。
離婚賠償法律規(guī)定:
新《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對離婚過錯損害賠償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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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四種情況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jù)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是指由于行為人的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害,加害方應依法賠償受害方的經(jīng)濟損失。在離婚訴訟中,因過錯方的行為(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四種法定情形)給受害人一方造成經(jīng)濟損失,過錯方應予賠償經(jīng)濟損失,譬如,一方實施家庭暴力給對方造成傷害后果所發(fā)生的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精神損害賠償,是指由于行為人的過錯給他人造成損害,加害方應依法對受害方的精神損失予以賠償。在離婚訴訟中,由于一方的過錯導致離婚,無過錯方受到損害是肯定的,這種損害既包括物質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該精神損害賠償?shù)姆梢罁?jù)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6日公布的《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書若干問題的解釋》,該解釋規(guī)定:“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者其他社會公共利益,受害人以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該解釋還對確定精神損害賠償?shù)臄?shù)額作了原則規(guī)定,無過錯方可據(jù)此請求法院判決過錯方賠償一定數(shù)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對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家庭財產的分割,應當照顧無過錯方和子女的權益,但這種照顧并不是離婚過錯損害賠償,不能認為離婚時對無過錯方多分了一些財產,就等于是賠償了。因為過錯損害賠償制度的確立,是基于離婚時無過錯方受到的損害,無損害則無賠償。
在離婚訴訟中,誰可以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誰是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及如何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婚姻法》及司法解釋都作了明確規(guī)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離婚無過錯損害賠償?shù)恼埱笾黧w是無過錯方。因為無過錯方是受害人,他(她)對分割人即過錯方因過錯給自己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和精神損失當然有權主張權利。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顯然,第三者不能成為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這是因為,第三者不是離婚訴訟當事人。如果無過錯方訴訟第三者,那就是另外一種法律關系,而非離婚之訴。
司法解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guī)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依據(jù)該條規(guī)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guī)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可見,提出離婚過錯損害賠償請求的程序是很嚴格的。同時,對于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當事人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依法也是不會得到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