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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作為黨政機關處理公務時,按照既定格式、體式、程序所形成的一種文書,所包含的知識非常豐富,也是作為國家篩選優(yōu)秀工作人員時會有所涉及的重要考察科目。在公文中,行文關系往往決定了公文本身的內容和所采用的文種,這其中涉及很多政治學、法律等學科的知識,也是考生在學習公文中容易出問題的地方。
眾所周知,我國的國家機構體系非常龐大,其中涉及到有領導關系、指導關系、監(jiān)督關系、直屬關系等等,這些繁雜的國家機構之間的關系直接影響到公文撰寫所對應的行文關系。公文根據行文對象的不同分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對于我們的考生來說,理解到國家機構彼此之間的關系,直接影響到考生能否正確選擇出合適的行文關系。
上行文是指下級機關或業(yè)務部門向所屬上級領導機關或業(yè)務主管部門的一種行文。比如請示、報告這一類文種,考生需要理解到,只有具有隸屬關系的國家機關之間才可以使用上行文,比如說“貴陽市人民政府向貴州省人民政府行文”,這就是典型的一種上行文,或者“貴州省公安廳向公安部行文”,這也是一種上行文。無論是政府間的領導關系還是專業(yè)體系中的指導關系,實際上在公文中都可以理解為隸屬關系,所以一個下級向所屬的上級行文就是一種上行文。
下行文是指上級領導機關或業(yè)務主管部門對所屬的下級機關的一種行文。下行文也是必須基于隸屬關系才能存在,比如說“國務院向貴州省人民政府行文”、“教育部向貴州省教育廳行文”,這些都是典型的由上級向所屬下級行文的情況。所以,無論是上行文還是下行文,前提都必須是國家機關彼此之間要存在隸屬關系,沒有隸屬關系是不可能存在上行文或下行文。
平行文是指同級機關,或者不相隸屬的,沒有領導與指導關系的機關、部門、單位之間的一種行文。這種行文方式很容易陷入理解錯誤,很多考生會單純理解為平行文是存在于同級機關之間的行文方式,比如“山東省人民政府向貴州省人民政府行文”、“國家發(fā)改委向海關總署行文”、“貴陽市公安局向遵義市公安局行文”,這些都是典型的屬于同級機關之間所存在的一種平行文。但是平行文并非只是單純存在于同級機關之間,只要是不相隸屬國家機關之間,采用的行文方式都是平行文,比如說“貴州省人民政府向長沙市人民政府行文”、“公安部向遵義市教育局行文”,這些公文都是發(fā)生在兩個級別有高低之分,但卻沒有隸屬關系的國家機關之間的,所以這種情況就不能理解為前面提到的上行文或下行文,而仍然屬于平行文。
行文關系是公文考核的重點知識,希望同學們可以充分理解到其中含義,把握住關鍵考點,在考試中遇到不會過于慌張,冷靜選出合適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