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從公布積分落戶政策試行方案之后,網上網友眾說紛紜,相應的也有很多疑問產生,那試行的積分落戶細則里面我們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讓小編幫你一一解釋。
1、積分落戶申請條件是什么?
答:申請積分落戶的,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持有本市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
(三)總積分達到80分及以上;
(四)無刑事犯罪記錄及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2、積分落戶申請時間是什么時候呢?
答:積分落戶每年集中辦理1次。受理時間為每年的9月1日至9月30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3、積分落戶申請流程是什么呢?怎么申請呢?
一、流動人口符合規(guī)定條件申請積分落戶的,由本人或委托用人單位通過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網站按照積分指標錄入相關信息,建立積分檔案,完成預評分。預評分達到80分及以上的人員下載《杭州市積分落戶申請表》,并備齊相關證明材料在指定時間內,統(tǒng)一向擬落戶地派出所受理窗口提出書面申請并遞交相關材料。
注意:積分落戶申請落戶地原則上與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鎮(zhèn)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戶的親友處、單位集體戶、人才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確定,一經確定,在落戶前不得隨意變更。
二、積分落戶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對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材料不全或未達到申請條件的,當場告知。材料齊全的,出具材料收件回執(zhí),并將相關材料錄入《杭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系統(tǒng)》,通過系統(tǒng)流轉至各相關職能部門審核計分,各相關職能部門須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計分工作。
三、 積分落戶申請受理后,評分指標內容和分值發(fā)生變化的,在辦理周期內,積分不作調整。根據審核計分結果,按照積分高低對申請人進行排名,同分值的按在我市擁有住房、工作、居住年限的先后等情況確定排名,分別于每年的11月份在杭州市政府門戶網站、杭州市公安局門戶網站、杭州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網站等途徑公示符合條件申請人員名單(同時公布當年落戶指標分值)。
四、 積分入戶申請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對名單中公布的人員信息有異議的,可向市公安局書面提出異議或投訴舉報,由市公安局會同相應職能部門進行查證核實,15個工作日內根據核查情況,答復當事人并重新更正排名,逾期提出異議的不予受理。
五、 經公示無異議,由區(qū)公安分局根據市公安局最終下發(fā)的入戶名單制發(fā)《戶口準遷證》,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獲準入戶的申請人到擬落戶地派出所領取準遷證、辦理落戶手續(xù),《戶口準遷證》有效期40天,逾期不領取或領取后不辦理的,視作放棄入戶資格,需重新參加輪候。
注意:經審核獲取入戶資格的人員,其老年父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按有關投靠和隨遷政策辦理。
4、積分落戶實行區(qū)域是什么地方呢?
適用于居住在杭州市上城區(qū)、下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江干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富陽區(qū)行政區(qū)域內持有《浙江省居住證》的非本市市區(qū)戶籍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