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4日,本人攜子在杭州G-jump蹦床公園濱江店(原地心引力蹦床公園)游玩,店內有一個海綿池,在池邊搭有一個約3米高的信任背摔臺,當我體驗這個項目從高臺落入海綿池時里面的海綿居然只有薄薄的一層,使我落地完全沒有緩沖力直接導致腰椎L1節(jié)壓縮性骨折,強大的沖擊力也將我的門牙崩裂了兩顆,當時我直接無法動彈,躺在海綿池里將近10分鐘左右居然沒有一個工作人員發(fā)現,最后還是兒子發(fā)現我遲遲沒有從海綿池出來才去向大人求救,這時才過來了兩個安全員將我從海綿池中抬出。(事后我們觀察了四周店家沒有張貼任何警示標志和可能對消費者造成的人生安全隱患提醒)開始也沒有任何舉措,看我長時間無法站立,便隨便拿了些藥膏在我腰間一陣亂搓,后來反而感覺越來越痛,其實此時腰椎已經骨折,后來在我們再三要求下店家才有一個工作人員和我們一起到濱江浙二醫(yī)院急診拍片檢查,醫(yī)生照了X光片后明確了腰椎骨折,需要進一步磁共振檢查,當時時間已晚預約不到磁共振所以只能先回家,后來店家就再也沒有陪同一起檢查過,后面的磁共振也是第二天自己家人抬著到浙江省立同德醫(yī)院做的,由專家確定了腰椎壓縮性骨折的程度,給出了方案要么植入鋼釘固定腰椎,一年后再二次手術取出,其次只能完全臥床至少3個月,連坐姿都不可以,這期間完全失去勞動力,大小便也只能臥床負責會更加加重骨折程度。得知情況后希望店家對于管理不善對客人人身和精神造成的嚴重傷害給予明確的道歉和承擔應有的賠償責任 但是讓我們消費者非常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店方真正的負責人連電話慰問一下都沒有,更別說出面承擔責任賠償了,之前聯系的店員各種推諉開始說負責人出國后來又說代表負責人發(fā)言說店家居然無責,完全是消費者自己往池子里跳導致的結果讓我直接走法律訴訟程序。絲毫沒有提及我們這邊后期的治療修養(yǎng)等問題,一點都沒有把消費者的人生安全當一回事。完全一副高高在上無賴的嘴臉。我方也立即將此事投訴到杭州消費者協(xié)會濱江區(qū),消協(xié)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根據消費第十八條規(guī)定只要在商家店內商家就有責任保護好消費者人生安全,對于消費者在店內發(fā)生的人生傷害事故百分百付全責。但非常遺憾G-jump蹦床公園濱江店(原地心引力蹦床公園)居然對消協(xié)態(tài)度明確的出面調節(jié)置之不理,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堅持加大我們的維權成本一定要讓我們走法律訴訟程序,對此消協(xié)的態(tài)度也只能表示無奈,突然覺得自己怎么會碰到了這樣的無良商家。目前時隔已經半個月,我也完全臥床15天,期間的不便和痛苦可想而知,本來家里的頂梁柱,現在卻成了全家老老小小輪番照顧的對象,然而事件的責任方杭州G-jump蹦床公園濱江店(原地心引力蹦床公園)完全不聞不問視消費者生命如草芥,試問做為我們完全信任你們設施安全的消費者錯了嗎,現在看來的確錯了。做為消費者來說事情發(fā)生了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事情發(fā)生后,基本的人生安全和利益受到損害后碰到的是無良的商家,想盡辦法逃避責任的商家,讓我們實在太心寒,居然還投訴無門,不得不上法院增加維權的時間和成本來維護自己的基本尊嚴和利益。當然我們雖然不愿意打官司但對于這樣連基本道德底線都沒有人權都不顧的商家我們絕對不怕打官司,而且一定追責到底,讓這些無視消費者權益的法盲商家知道什么事消費者基本權益不可侵犯,什么是以人為本的為人基本道理。G-jump蹦床公園濱江店(原地心引力蹦床公園)侵犯消費者最基本的人生安全權益,我們有的時候維權時間雖長但必究。后續(xù)我也會不斷更新維權過程,日后讓受到類似我這一類消費侵權的消費者朋友們有據可依,希望大家留言評論持續(xù)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