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央視新聞消息,10月11日,備受社會關(guān)注的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這也是余華英第二次在這里接受審判。
上午,人販子余華英被從看守所帶到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參加今日庭審。
人販子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案將于10月11日10時在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開庭。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shù)從11人增至17人。
新聞多看點
2023年7月14日,貴陽中院開庭審理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罪一案。
2023年9月18日,貴陽中院公開宣判被告人余華英拐賣兒童罪一案。對被告人余華英以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一審宣判現(xiàn)場 圖源:貴陽中院
貴陽中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余華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間伙同龔某良(已故)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貴州省、重慶市等地流竄,物色合適的孩童進(jìn)行拐賣,得手后二人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王某付(另處)、楊某蘭(另處)介紹,尋找收買人進(jìn)行買賣,以此獲利,期間共拐賣兒童11名。余華英當(dāng)庭表示上訴。
2023年11月2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余華英拐賣兒童一案。
2024年1月8日,貴州高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fā)回重審。法院認(rèn)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上訴人余華英全部犯罪事實,應(yīng)予重審。
來源:央視新聞、長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