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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聞 日常生活中,想必大家都看到過公共車位被占的事情,占位的形式可謂是五花八門,有拿板凳的、拿啤酒箱的、拿垃圾桶的,遇到停車緊張,占位者就會與司機發(fā)生糾紛。近日,杭州市余杭公安分局塘棲派出所就接到了類似報警。 12月5日上午10點左右,塘棲派出所接到報警:塘棲路一汽車養(yǎng)護(hù)店門口被人用車堵住了,人已經(jīng)走掉,車主聯(lián)系不上,要求民警處理。民警徐斌立即帶隊來到現(xiàn)場。 見到民警,報警人夏老板指著店門口的一輛白色SUV一臉無奈地說:“就在十多分鐘前,一個女的過來后就說這里要停車,我說了這是我門口的車位,于是她車子停在門口就走掉了,態(tài)度很差!” 由于車子停在了人行道擋住了夏老板的店門,車上也沒有電話,車牌號碼是滬C,114也轉(zhuǎn)接不了,于是夏老板就打了110。 原來,在夏老板的店門口有兩個空余的車位,夏老板為了自己店里維修保養(yǎng)的車輛進(jìn)出方便,于是自己拿來了兩個錐桶占下了兩個公共車位,白色SUV女司機想停車,夏老板就和對方吵了起來,女司機一怒之下,就將車子停在了夏老板的店門口。 不久,民警聯(lián)系上了白色SUV女司機謝女士。謝女士說:“我當(dāng)時挪走錐桶要停進(jìn)去,他不讓我停,還說這是他店門口的車位,為什么要讓你停。我說這是公共車位為什么不讓我停?我氣不過,就把車停這里了。” 雙方一見面,還在為車位爭吵不休。民警明確告知雙方當(dāng)事人,公共車位不允許霸占,否則涉嫌違法行為,然而謝女士這樣將車停在人行道攔上影響人家做生意也過于偏激。經(jīng)過民警告知后,謝女士將車停入了車位。 民警提醒:遇到公共停車位被占,我們有理由讓對方移走物品。如遇阻攔,將情況向車位主管部門反映,有條件的情況下可拍攝視頻取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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