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海公安交警部門公布多起令人觸目驚心的交通事故視頻,這些事故都是因為非機動車嚴重違法導致的,并且事故最終導致人員死亡。
據了解,3月份以來,本市已發(fā)生因非機動車一方嚴重違法導致的亡人事故14起,經認定或初步認定,全部由非機動車一方在事故中承擔全責或主要責任。
視頻:非機動車嚴重違法導致多起交通事故并致人員死亡
典型亡人事故案例:案例一:3月20日12時22分許,朱某某(男,66歲)騎自行車沿東寶興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東寶興路/中山北路路口,在信號燈紅燈情況下駛入路口,適遇許某某(男,33歲)駕駛重型罐式貨車沿中山北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此,兩車相撞,致騎車人朱某某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二:3月15日7時49分許,陳某某(女,65歲)駕駛電動自行車沿烏鎮(zhèn)路由北向南行駛至烏鎮(zhèn)路/恒通東路路口,在信號燈紅燈情況下駛入路口,適遇宋某某(男,43歲)駕駛重型自卸貨車沿恒通東路東向西行駛至此,兩車相撞,致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陳某某當場死亡。
案例三:3月22日18時16分許,張某某(男,64歲)駕駛電動自行車沿華涇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華涇路/龍吳路路口,在信號燈紅燈情況下駛入路口并向北左轉彎,適遇陳某某(男,60歲)駕駛牌號小型普通客車沿龍吳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此,兩車相撞,致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張某某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四:3月23日8時59分許,宋某某(男,72歲)駕駛電動自行車沿齊河路由西向東行駛至齊河路/東明路路口,在信號燈紅燈情況下駛入路口,適遇鄭某某(男,59歲)駕駛牌號小型轎車沿東明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此,兩車相撞,致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宋某某送醫(yī)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五:3月7日5時14分許,王某某(男,62歲)駕駛電動自行車沿恒飛路由西向東行駛至恒飛路/滬宜公路路口,在信號燈紅燈情況下駛入路口向北左轉彎,適遇魏某某(男,40歲)駕駛牌號重型倉柵式貨車沿滬宜公路由北向南行駛至此,兩車相撞,致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王某某當場死亡。
非機動車亡人多因闖紅燈造成
這幾起交通事故案例中,非機動車騎車人交通安全意識十分淡薄,肆無忌憚闖紅燈、橫穿馬路、在機動車之間快速穿插搶行,最終釀成悲劇。
上海公安交警部門對3月份以來,本市發(fā)生的14起因非機動車一方嚴重違法導致的亡人事故進行了分析,發(fā)現(xiàn)這類事故違法形態(tài)以違反交通信號為主,涉及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共10起(占71.4%),且還不同程度存在逆向行駛、違法進入高速、超速行駛、違反讓行規(guī)定等易致禍違法行為。
除此之外,老年非機動車駕駛人為違法主體。上述多起事故中,肇事一方非機動車駕駛人平均年齡達到60歲,年齡最小的38歲,最大的79歲,年齡在60歲以上的占85.7%。
非機動車與小型客車事故多發(fā)。上述事故中,由非機動車與小型客車間發(fā)生事故的共9起(占64.3%),多表現(xiàn)為路口內非機動車側面與小型客車正面發(fā)生碰撞。
另外,市區(qū)范圍亡人事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今年以來,本市涉及非機動車的亡人事故大幅度下降,但市區(qū)范圍內涉及非機動車事故仍與去年持平,占比相較去年同期上升11.3%。
公安交警部門再次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堅決杜絕亂騎行、亂穿馬路行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特別是對于老年人群體,要增強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識,抵制交通陋習,安全文明出行,遠離事故發(fā)生。每位兒女也要時刻關注父母的出行安全,時刻提醒叮囑老年人緊繃交通安全弦。 來源|周到上海APP
編輯|吳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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