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重慶警方發(fā)布關于劉某(男,21歲,網名“胖貓”)在重慶長江大橋跳江身亡事件相關情況的通報。
調查查明,譚某和“胖貓”以真實身份交往兩年多,互見親友,并在一定范圍公開雙方戀愛關系,經濟上互有往來,共同攢錢謀劃未來生活。“胖貓”向譚某轉賬317次共計79.9萬余元,譚某向“胖貓”及其親屬轉賬179次共計46.3萬余元。在跳江前,譚某明確表示拒絕“胖貓”的轉賬。雙方存在真實戀愛關系,譚某未實施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以戀愛為名騙取“胖貓”財物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犯罪,5月11日,警方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胖貓”的姐姐劉某操控輿論:大號懷念弟弟,小號曝光譚某個人信息;找人代寫文案以博取網民同情;有選擇性地截取聊天記錄,顯示譚某“是撈女+騙子”;購買流量提升事件熱度,導致譚某被網暴。調查過程中,劉某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并認錯,警方將根據進一步的調查情況依法作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