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球打比賽就是一種競爭,競爭也好戰(zhàn)爭也罷,都是要以己之長、攻彼之短。就拿剛剛的馬琳劉國正比吧,如果兩人之間的比賽真的就是先比前三板,得出馬琳多15,然后比相持、正手、反手——那是不可能的。真實情況是:劉國正打馬琳,就要壓著馬琳反手打,逼著他相持;馬琳則重在前三板、重在側(cè)身搶攻。那么比賽的真實情況就應(yīng)該是這樣:
如果劉國正策略成功,那么就必然意味著馬琳策略的失敗,則劉國正可以在反手上給予馬琳15分的壓力,也可以是相持上給予10分的壓力;反之,馬琳將還一個15和10分在前三板和正手上。
這算是實力均衡的。可如果面對別的選手呢?
比如我們引入王勵勤這只怪獸,前三板也勉強80,相持100無疑,正手100無疑,反手大概也就65的水平。
那么劉國正跟王勵勤打,理論上唯一的突破可能就在反手那15分的壓力上。
可是如果換馬琳的話,就是前三板的15分壓力。請問,前三板的15分壓力和反手的15分誰占優(yōu)?
同樣我們引入格林卡這種怪胎,大概就是前三板60,相持85,正手75,反手卻有100。雖然反手作用不大,但是卻能給許多選手制造20分以上的壓力,瞬間便拉低了大家之間的差距。
因為比賽不是跟你每項技術(shù)的分別對抗,而是有層次的。比如王勵勤碰上格林卡,如果王勵勤發(fā)揮了自己的特長,將比賽打到了自己想要的套路上,那么他還需要顧忌格林卡的反手嗎?同理,格林卡要是反手爆發(fā)出來了,就算知道自己其他幾項都不如王勵勤,但畢竟王勵勤能逮到的壓制他的機會就相對少些了,比賽的懸念也就上來了。
所以如果一個運動員能在一方面技術(shù)取得對別人20分以上的優(yōu)勢,那他贏的面就比每一項比別人高10分的要大。
當(dāng)然,這只是理論分析和技術(shù)分析。我一直強調(diào),比賽歸比賽,心理、狀態(tài)的因素有時候更加重要。偶然情況也很多,我們都要考慮進去。但總體而言,技術(shù)是根本,其余是末節(jié)。我們可以假設(shè)王皓雅典的時候硬挺了下來,也可以假設(shè)王勵勤奧運的時候沒有磕壞膠皮,這些都是可以有的;但我們不能指望一場比賽水谷隼能突然活活對拉贏王勵勤、格林卡突然能前三板擺短活活擺死馬琳——技術(shù)是十幾幾十年揮拍積累的結(jié)果,不是一下子能改變的。
所以技術(shù)是根本,而關(guān)鍵時刻,特長技術(shù)則是長中之長、重中之重、本中之本也。
未完待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