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好運路那邊上高架的,都是住得遠的人,上班一般都要超過20KM。
而市區(qū)走高架的,我估計中間一半人的行車路程不超過10KM。
讓20KM的人繞路去給10KM的人讓行,有違公道。
10KM的人堵車了可以選擇自行車出行,20KM?
杭州交警在治堵得過程中為什么不嚴格執(zhí)法,從重執(zhí)法。我想這個效果應該比你封幾個口子要好得多。
杭州的道路設計真當爛,杭州對弱勢人群的違反交通法也真當寬容,F(xiàn)在弄個人行橫道必須讓行。杭州交警,你知道杭州人行橫道有多密集,明明前方100米有十字路口,還非得畫一條斑馬線。還得讓行。交通擁堵,一半責任還在你們。
執(zhí)法過程一視同仁。杭州交警,你能做得到么?面對特權車,你有這個底氣說“請出示駕駛證,行駛證”么?10個違章的里面9個是特權車帶的頭。
ps:所說里程只是個打比方,不做實際數(shù)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