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杭州登云路上增加了大輛的公交車專用道,由于該車道大部分設置在最右側,這就導致一個問題 社會車輛在右轉的時候 勢必會橫向經過該車道,如果這個時候發(fā)生事故,如果直行的車是公交車(大巴) 那大家可能都認可直行優(yōu)先。轉彎車全責,若這個時候直行的車是違法進入該車道的小車呢,責任又如何劃分?同責還是分開處理?一般來說這個時候這個都是在非信號燈路口(沒有明確的導向車道)。比如登云路沿線 (和睦院門口,文化商城路口)等等。謝謝!
說明一下:右轉A車 打出右轉向燈后減速并右轉(在虛線區(qū)跨越右側車道)。而其右側公交專用道中早高峰時期的小車B車是違法進入該車道,來不及減速或者說根本就不減速,導致A車右側車前門與B車前保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