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發(fā)生在我身邊的一個例子。主人翁是我的一個高中閨蜜。
2013年的時候,她的男人和一個自認為關(guān)系還不錯的朋友一起合伙開了家小公司,其實也就是個小店,賣五金的店鋪。老板是他們自己,業(yè)務員也是他們。閨蜜的老公是個很能干的事業(yè)型男人,除了窮點,其他都還好。也就是因為窮,才只能合伙開公司。一起合伙的是三四年的兄弟,是個河南人,只是有點小錢,在杭州有房有車。這位所謂的兄弟除了有錢,其他幾乎什么都不會,不會談客戶,不會要債,公司大大小小的事都是我這個閨蜜的老公處理的。
2016年,春節(jié)剛結(jié)束,因為某些原因,閨蜜打算老公打算撤資,結(jié)果這個所謂的兄弟死活不干,一開始糖衣炮彈,后來索性翻臉不認人,扣押了一部分資金。就這樣,一瞬間,兩個人從兄弟變成了仇人。
閨蜜說起來的時候覺得特委屈,想當初因為合伙做生意,她還經(jīng)常幫這個河南人照看兒子,他的生日,他孩子的生日,他父母的生日,加上什么節(jié)假日,閨蜜和她老公沒有一次不上心的,比自己家里人生日什么的都來的隆重,又是紅包又是送禮的,每次紅包過千,送禮都是現(xiàn)在那個最流行的今幸膠囊、湯成倍健之類的保健品,也是要不少錢的。算起來,這幾年閨蜜說花在這上面都兩三萬了,沒想到最后居然會這樣。
這個教訓告訴我們,合伙做生意的,千萬要認準人,那種常年稱兄道弟的,不見得真能靠的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