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為了滿足口腹之欲,浙江衢州男子小華(化名)在發(fā)現路邊的兩只山羊無人看管后頓生歹念,唯恐自己一人行竊不便的小華立即叫來了好友小龔(化名)共同犯罪。兩人作案后宰殺烹食山羊,結果行為暴露,小華主動賠償失主6000元,并且與小龔向警方自首,衢州市柯城區(qū)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罰金3600元。
今年22歲的小華是浙江遂昌人,現在衢州市的一家工廠里打工。
2014年7月25日,午休時間閑極無聊的小華在廠區(qū)附近散步,兩只綁在樹上的放牧山羊立即引起了他的注意。
眼見山羊無人看管,心生歹念的小華馬上電話告訴了好友小龔自己打算行竊的想法,小龔在聽說后不但沒有勸阻,反而在大力支持小華之余還提供了盜竊后處理的辦法。
有了好友支持的小華掛斷電話后,立即上前帶走了兩只山羊。小龔此后也搭乘著自己朋友的轎車前來匯合,此后兩人帶著山羊搭車前往小龔女友家將山羊宰殺烹食。羊肉下肚之后,小華卻開始逐漸后怕起來,恐懼之下的小華當天就趕回了遂昌老家。
數日后,小華的擔心成為了現實,小龔打來電話通知說失主在向案發(fā)附近的人詢問情況后已經開始懷疑他們,要求小華早日回衢州獨自向失主承擔責任。
8月1日,小華回到衢州后馬上找到失主說明情況,在得知山羊價值5400元后賠付了6千元現金,并在次日和小龔一起向警方自首。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小華、小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小華、小龔犯罪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同時積極退賠被害人損失,可從輕處罰,遂依法分別判處兩人罰金36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