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無聊, 想起一個關(guān)于什么是幸福的釋義段子: 什么是幸福? 幸福就是貓吃魚,狗吃肉,奧特曼打小怪獸.
想想小怪獸也是真可憐, 就因為奧特曼想要幸福,他就要被打, 奧特曼這是典型的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啊.
那,人們理解上的貓吃魚,狗吃肉呢? 魚兒肯定是不愿意被吃的,可是沒辦法呀. 弱肉強食,逃不過人的魔爪,只能進小貓的肚子.
萬般事物都有自己的角度會產(chǎn)生迥異的態(tài)度, 所以人們想當(dāng)然定義的幸福, 其實無不彰顯了冷酷的叢林法則, 我比你強,所以就可以隨意的炮制你.
很多人遇到絕境,就想到向社會求助,而最終獲助的只是少數(shù). 這就像是流星雨等天文異象, 只有鼓吹百年一遇,人們才會趨之若鶩,要是和太陽東升一樣普遍,鬼才會半夜爬山去看.
多少人在醫(yī)院掙扎,多少人失學(xué)困頓,多少人倚門賣笑, 停止一天的公款吃喝,停止一天的景觀亮燈工程所省的電費,停止一天的市政重復(fù)建設(shè), 就能救多少人,改善多少的民生. 但事實是嚴酷的.
求人不如強己,只有不斷自強,才能把握自己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