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突然接到好幾個114讓我挪車的電話,對方說他租了這個車位,說我占用他車位了,當時我就覺得很奇怪,私家車位上都有車牌號的,我停的車位明明就沒有寫車牌號,怎么就占用別人車位了。對方說他也是昨天剛租的,不知道什么情況。我已經(jīng)先去把車挪掉了,準備投訴商場方,到底什么情況?我都停了快半個月了,就算真的租出去了變成了別人的車位,商場是不是應該通知我一下或者把對方的車牌寫上?真的無語
幫幫團聯(lián)系上了樓主:
“我辦理了龍湖紫荊天街的包月停車,360元一個月,是不固定車位的。最近負三樓的每一個停車位都掛上了‘私家車位,請勿占用’的牌子。我當時問過保安,他說牌子上寫了車牌號的就是私家車位,沒有寫車牌號的都可以停。所以我就停在了沒有車牌號的車位上。
停了快半個月了,突然就接到了114的挪車電話,對方說他是通過公寓租的固定車位。我當時就覺得很奇怪,租車位不都是不固定的嗎?而且我是停在商場,跟公寓有什么關系?退一步講,就算這個車位真的租了或者賣了,商場方看到我的車停著,也有義務通知我一聲吧。我已經(jīng)打天街的客服電話投訴了,還沒接到回復。”
幫幫團聯(lián)系了龍湖紫荊天街:
“商場包月租車沒有固定車位,是先到先得的。在咨詢公寓方管家后,工作人員又表示,“該車位是公寓業(yè)主的車位,賣出去了,屬于公寓方管,不歸我們管,具體情況我也不清楚。”
而在幫幫團問到商場的車位和公寓車位是不是共用時,工作人員的答復是,“不是共用的,7幢公寓和商場是聯(lián)通的”。
對于龍湖紫荊天街的解釋,樓主表示無法理解:
“一會說商場和公寓的車位不通用,一會又說商場的車位賣給了公寓的業(yè)主,一會又說商場的車位不固定,這不是自相矛盾嗎?我明明就是和商場方辦理的包月租車位,商場怎么就甩鍋不管了。商場也給我回電話了,態(tài)度很差,意思就是我占用別人車位了。明明就是他們自己工作不到位,沒有盡到告知的義務,卻一點責任都不愿意承擔。”
在樓主多次投訴后,商場方給到樓主的最新答復是,“該車位是賣給了公寓業(yè)主,業(yè)主剛剛把車位租給了別人,租客的車是臨牌,就沒有把車牌號寫在車位上,造成了誤會”。
你在停車時遇到過類似不愉快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