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喜歡LV,最大的原因是因在它皮實吧(當然花色品牌經(jīng)典不用說)不用特別小心翼翼的對待,包也不容易變形褶皺,曾經(jīng)買過一個YSL的郵差,小羊皮,買的時候雖然喜歡,但是背起來真的太脆弱了,不能壓不能碰,稍微一不注意就變形,于是就被打入冷宮了。
我的第一只LV是個大眾入門款neverfull,購于韓國,大概5年前買的,干啥都背,什么都裝,名副其實被我當成了買菜包經(jīng)過歲月的洗禮包包帶子已經(jīng)變色的非常好看,反而比新包好看很多。
第二只speedy25購于法國,當時在巴黎老佛爺各種款式都缺貨,只有一只沒有肩帶的speedy25,只好買了它,這個包包真的特別能裝,感覺可以裝下一切,非常實用又經(jīng)典,但是沒有肩帶始終是我永遠的痛還是喜歡背起來的感覺。
第三只郵差包當時是直接在官網(wǎng)上買的,熱門款,沒有等很久,大概預定到拿到手2周內(nèi)吧,也是比較常背的一個。
第四只,紅桶是直接在商場買的,當時店里居然還要配貨才能買,于是就又搭了條絲巾。
感覺LV就像酒,越久越香,越久越有味道,舊包會比新包色澤好看的多,是既可以收藏又比較實用的品牌,推薦給大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