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臥龍地產針對本報昨日刊發(fā)的《一人分飾三角色 臥龍地產“父子雙簧”穿幫》發(fā)布澄清公告,承認三個“范一棟”扮演的三重身份實際上均為同一人。
公告確認,范志龍系公司副董事長,范一棟系范志龍的兒子,雙方為父子關系。截至目前,范一棟持有公司669.47萬股;范一棟還在杭州工商信托任職,2014年3月開始擔任豐利3號的信托執(zhí)行經理之一。
本報昨日報道指出,在三季報股東名單中有一名叫“范一棟”的自然人股東。與此同時,與臥龍地產有著大量業(yè)務往來的杭州工商信托,有一名信托經理也叫“范一棟”。另外,臥龍地產副董事長范志龍有個兒子也叫“范一棟”。而據記者查證,上述三個“范一棟”應是同一個人。
昨日,記者幾經輾轉終聯(lián)系上范一棟本人,其本人并未否認買入臥龍地產股票。對此,臥龍地產昨晚公告稱,因范一棟買入公司股票發(fā)生在公司重大事項終止并披露后的6個交易日后,與公司籌劃相關重大事項之間不存在關聯(lián)關系,因此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不過,需指出的是,范一棟盡管未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但作為范志龍兒子,其想了解公司運作情況可謂易如反掌。
針對“范一棟”多重角色下有無利益輸送?臥龍地產表示,范一棟所任職務不屬于杭州工商信托的董監(jiān)高,故其對信托公司不具有實際控制能力。同時,根據杭州工商信托的利益沖突回避制度,臥龍清遠項目團隊成員由杭工信的其他項目經理擔任,范一棟未參與該項目的前期盡職調查以及后期的運營管理,未對該項目的實施施加任何影響。
但不可否認的是,即便有“防火墻”,在臥龍地產與杭州工商信托緊密合作的背景下,范一棟兼具信托執(zhí)行經理以及臥龍地產高管的兒子的雙重身份仍欠妥當,讓公司難撇利益輸送嫌疑。
本報昨日報道還指出,在二季度新進的個人投資者中,范一棟、邱知驍、楊藕珍、沈俊杰等人均一直堅守到三季度末,而且他們還在二季度大幅加倉,同時這些身影僅出現在臥龍地產這一家公司上。
上述股東除范一棟之外,記者還查到沈俊杰或也與“臥龍系”密切相關。據公司2011年4月8日公告稱,公司控股子公司臥龍?zhí)煜闳A庭擬與沈俊杰、杜明浩、韓卓群、王琳分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其中,將臥龍?zhí)煜闳A庭的一套建筑面積共700平方米的商品房,以約963萬出售給沈俊杰。沈俊杰當時被認定為:公司控股股東浙江臥龍置業(yè)投資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最終母公司臥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總經理王彩萍女士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