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的小孩,今年三歲了。就住在我“家”的對門,說是“家”,其實是單位的公租房。我基本只是每天午休回去躺會,可每次我回去,還沒到門口,鄰家小孩早就等在屋外了。
不等我開門,小孩迫不及待的擠進(jìn)門去,接下來就是“鬼子進(jìn)村”般的掃蕩。打開我所有的抽屜,翻開我所有的盒子,桌上的東西全打翻在地……直到翻到她喜歡吃的東西,心滿意足的離開??蓱z的“家”,一片狼藉……
偶爾,特別累,想要休息,把她關(guān)在門外,她就會對著我的門又踢又打,又哭又鬧……每次,她的父母看著她掃蕩我的“家”,只是站在一旁說:“聽話,別翻阿姨東西……”可惜,沒有一次,小孩會停止動作。最后,小孩心滿意足離開,他們只是抱歉的笑笑,走了……留下我打掃大半天的戰(zhàn)場,有此鄰居,苦不堪言!
據(jù)說,這小孩是領(lǐng)養(yǎng)來的,夫妻倆結(jié)婚很多年,沒有小孩,曾經(jīng)懷孕過,說是小孩無腦,后來流掉了。?
之后,年齡大了,也就放棄了,就抱養(yǎng)了這個小女孩,聰明伶俐,可惜太過縱容孩子,三歲小孩,隨意撒潑,毫無教養(yǎng)。
每次在我“家”翻箱倒柜,我恨的牙癢癢,可同事一場,又是住在對門,“打狗還看主人”呢!何況人乎?只好一忍再忍。弄得我連回“家”都像是做賊,偷偷摸摸的回去,不敢弄出半點聲響,生怕又被小孩堵在門口。
看著如此的孩子,真為他們擔(dān)憂,這樣下去,抱養(yǎng)的孩子,長大了,恐怕早晚眼中定是會容不下他們夫妻了。
記得曾看過這樣一個案例:
一個三歲小男孩,喜歡拿家里廁所刷,當(dāng)作一柄劍迎風(fēng)揮舞。為了增加效果,自己還會去馬桶坑里沾點水,甩的客廳里一地水點。父母給他買塑料劍,木頭劍,甚至干凈沒用過的馬桶刷,父母陪著舞,都沒有用。有一次,父母帶他去朋友家玩,那孩子把人家馬桶刷拿出來,在別人家的客廳里舞,當(dāng)時的那種尷尬可想而知……后來有一次,忍無可忍,父親把孩子提起來,褲子拽下去,朝著屁股啪啪啪一頓。孩子白白的屁股上,全是紅色的巴掌印。從此孩子再也不玩馬桶刷了,因為他知道,玩馬桶刷會屁股疼。
從這個案例可見,偶爾對孩子實施懲罰是有必要的,況且,三歲左右的小孩,專家說是人生中的第一個叛逆期,是從嬰兒期到幼兒期的一個轉(zhuǎn)型。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會不停的挑釁父母的極限,從中證實自己對于世界的認(rèn)知,探索自身能力,吸引注意力,擴張自己的根據(jù)地。
如果在這個時候一味的縱容小孩,只怕是埋藏下了禍根了。沒有規(guī)律,不成方圓,老話說:“棍棒底下出孝子”,我個人雖不贊成對孩子施暴,但偶爾的懲罰,應(yīng)該是有益于孩子的管教的吧?因為孩子都是一個個的小人精,這次在這里撞到了,知道了疼,下次絕對盡早“拐彎”了,看薦。
我雖不是個成功的母親,可我相信:七分贊美,三分懲罰,會有個十分優(yōu)秀的小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