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女士懷孕7個月了,這是她和老公的第二個孩子,滿懷期待的她去相關部門辦準生證時,卻得到一個意外的消息:這個二胎不能生,因為老公周先生不是獨生子女。
這一切都是因為,21年前,公婆好心收養(yǎng)了一個女嬰:這個女孩在戶口本上是周先生的妹妹。
20年前
在家門口撿了一個孩子
先來說說周先生的這個妹妹。
1994年7月29日,浦江縣浦陽鎮(zhèn),周先生的父親周老先生和往常一樣,5點多起床,打算出門干農(nóng)活,沒想到,一出去,就看到自家門口的洗衣板上放著一個嬰兒。
周老先生嚇了一一跳,誰家的孩子丟在這里?尋遍整個村以及附近村落都沒問到孩子是誰家的。周老先生決定先收養(yǎng)這個女娃。
“當時公公已經(jīng)有了一個兒子,就是我老公,本來就是兩個農(nóng)民,說實話經(jīng)濟壓力有點大。”厲女士說,要是不收養(yǎng)這個孩子,也許她會被送到很遠的地方,“當時浦江是沒有福利院的,公公心軟,就怕孩子吃苦。”
隨后,為了給這個女嬰上戶口,周老先生托了人,又東拼西湊借到3500多元,繳納了一部分罰款,總算讓孩子落戶他們家,取名小艷。
一家人都疼愛的養(yǎng)女
成了生二胎的一個“坎”
對于小艷,周先生一家人都很疼愛,厲女士嫁過去后也很喜歡這個小姑子。
“我爸爸對我很好,哥哥沒有的我都有。”小艷說,如今她已經(jīng)大學畢業(yè),在一家私人企業(yè)工作,“那時我爸得了肝硬化,還省下錢供我讀書。”
小艷很懂事,不但孝敬父母,和哥嫂關系也好。
今年年初,二胎政策正式出臺。厲女士不是獨生子女,但老公周先生是,一家人就打算再要個孩子。
“我們也考慮過妹妹的問題,了解一下,說是這種情況只要向法院申請解除收養(yǎng)關系就可以,為了保險,我們也去咨詢過,一開始,說我們是符合二胎政策的。”
厲女士一家也就是安心了,“我是5月份懷上的,家里人都很開心。”
可是在11月分,她想辦理準生證時,問題來了:妹妹的戶口就在周先生家里,這樣導致周先生名義上不是獨生子女,就沒有辦法享受二胎政策。
一家人著急起來。
“其實,我公公早前也去浦江縣人民法院,提出解除收養(yǎng)關系,但是被駁回了。”厲女士說,法院的理由是周老先生收養(yǎng)這個孩子后,一直沒有去辦理收養(yǎng)手續(xù),而且根據(jù)規(guī)定,他也不符合收養(yǎng)條件,所以現(xiàn)在也不存在解除之說。
幾個部門的不同說法,讓厲女士覺得怪異:看戶口,小姑子是他們家的;但法院又不承認這種收養(yǎng)關系。
“更關鍵的是,按照計生部門的說法,我們就享受不到二胎的政策,這就要罰款20多萬。我們家條件本來就不好,這筆罰款太沉重了。”
親生父母拒絕戶口遷回
他們茫然了
問題既然出來了,厲女士也去詢問過事情現(xiàn)在這樣,要怎么處理。
公安部門給出的建議是:可以把小艷的戶口掛出去,也就是分戶。
如何分戶呢?比如,可以找到親生父母把小艷的戶口遷回去,或者買房子、掛靠等。
這讓厲女士看到一絲希望,可是這么多年的親情,怎么開口呢?一旦說出去,妹妹心里又會怎么想呢?
家里人的糾結小艷一開始并不知情,“我11月回家,看到我爸爸瘦了很多,我心疼,就問什么事,才知道家里遇到這個麻煩。”
小艷知道后,立刻同意把戶口遷出去,“其實我爸媽知道我親生父母在哪里,為了這事我們聯(lián)系過他們。”
一家人本來想著事情可以解決了,誰想到,小艷的親生父母怎么也不愿意讓她把戶口遷回去,態(tài)度十分強硬。
“我和家里都說了,不會占親生父母一分錢,只是遷個戶口,可他們說送出去的孩子不會要回來。”小艷無奈地說。
公安部門說
可以去辦理公證,證明女兒和這家沒有血緣關系
之后,記者也幫厲女士一家聯(lián)系了浦江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該局政策法規(guī)科張科長告訴記者,目前我省的“單獨二孩”政策針對的就是有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家庭,無論是親生的還是領養(yǎng)的,夫妻雙方家里有兩個孩子的就是不行。她還表示,政策法規(guī)修改與否有一套嚴格的程序,并非單個部門或者個人就能決定。
那么厲女士這樣的情況究竟怎么解決呢?
浦江公安局辦證中心主任劉主任說,厲女士的情況他們已經(jīng)向金華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戶籍管理大隊了解過,因為他們沒有辦理領養(yǎng)手續(xù),只要去浦江司法局公證處做一個公證,證明小艷和周老先生一家沒有血緣關系即可。這樣戶籍上的女兒關系就能改為非親屬,然后,應該就可以辦理獨生子女身份證明的。
“我們已經(jīng)告訴他們可以按照這個程序去辦了。”劉主任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