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在八月底的時候掉了一串車鑰匙,上面還有兩個U盤,里面資料非常重要。然后看到小區(qū)里有人貼出告示了,說撿到車鑰匙了,然后就與他聯(lián)系,剛開始很開心,他也愿意歸還鑰匙給我,我約他一起吃飯,表示非常感謝他,然后他謝絕了,說直接還我就好了,現(xiàn)在在出差等他回來,然后我一直表示感謝他要請他吃飯,等等,,他一直各種理由,公司忙,出差,家里有事情,整整兩個月,都不在杭州,不在小區(qū),,那一片小區(qū)都是公租房,,不存在交了房租一直不住的吧?然后兩個月期間,約他吃飯,,他說換工作,給他介紹了兩份工作,然后說他困難,我說也可以視情況幫助他,然后一直沒見到本人,最后跟我說3000塊錢,打過來然后我把鑰匙給你快遞過去,兩個月的時間里,表現(xiàn)的很老套,我甚至都不知道他叫什么,一直耍無賴,要我先給錢。
然后期間有報警,警察有幫打電話,他說這兩天在忙,,過兩天快遞過去,結(jié)果一個星期又過去了,沒有下文,,期間聯(lián)系警察報警,說這屬于遺失物品,,并不是盜竊,不屬于我們管,需要去法院起訴! 到了法院聯(lián)系,法院說,兩個月期間,你都沒見到他們?nèi)?,你來法院這邊起訴的話,人都找不到我們也沒辦法幫你處理這個事情
到最后讓我算了,年輕一小伙子,一個鑰匙而已,沒必要,都是出來打工的,就該這么忍氣吞聲么!車鑰匙重新配3000多,U盤里面購買的設(shè)計資料上萬元,就這么沒了?資料還涉及到杭州數(shù)家服裝企業(yè)的內(nèi)部設(shè)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