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被城西銀泰的美吉姆早教機構忽悠買了65節(jié)早教課程,花了12600元,孩子上了6節(jié)課后不喜歡,我也覺得美吉姆的老師沒有耐心不專業(yè),想結束合同,但是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實在讓人無法接受,退課只能退課程費用的一半,當初簽合同的時候銷售也說了,這個只是公司規(guī)定,如果真的不想上課了,可以協(xié)商退款的,不會按合同的來,也怪我當初太天真,相信了它們。
最后的協(xié)商就是只能按合同來,上了6節(jié)課,剩下的課程按一半退費,也就是退我6000多,真的太坑了。
美吉姆早教真的是霸王條款,訂立合同本來就是為了公平而訂立的,為了保護商家和消費者的合法權利的,今天我解除合同當然是我單方面的,但是美吉姆沒有給予合同要求的服務也是它們的責任,解除合同也沒有給美吉姆造成任何損失,所以退款一半實在是霸王條款,而且整個早教合同沒有對美吉姆的任何要求和約束,全是約束消費者的 ,也就是消費者在這份合同中完全是處于弱勢群體的,明顯是一份缺失公平的合同。
希望大家可以重視,早教中心要賺錢天經(jīng)地義,但是你們賺的錢對不起你們的服務嗎?你們美吉姆不是在賺錢,而是在忽悠,騙錢。美吉姆早教機構真的是垃圾中的戰(zhàn)斗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