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起ETC按實際行駛路徑收費 這次真的走多少收多少
【摘要】 自2015年5月15日起,行駛浙江省內(nèi)高速公路的ETC車輛,按實際行駛路徑計算并收取車輛通行費,這意味著ETC真正做到了“走多少路、繳多少費”。
浙江在線杭州5月13日訊(浙江在線記者/黃兆軼 首席編輯/趙潔)ETC系統(tǒng)又稱不停車收費系統(tǒng),免去了司機通過收費站時停車、付錢的繁瑣。然而,這一便利的系統(tǒng)在投入后,偏偏在一些路段遭遇尷尬,原因是“按最短路徑收費”的原則,反倒讓司機多掏了過路費。
近日,浙江省交通運輸廳和省物價局聯(lián)合發(fā)文:自2015年5月15日起,對行駛省內(nèi)高速公路的ETC車輛,按實際行駛路徑計算并收取車輛通行費,這意味著ETC真正做到了“走多少路、繳多少費”。
沒走大橋卻收了過橋費
ETC收費規(guī)則遭質(zhì)疑
ETC使用至今,浙江的收費原則一直都是“按最短路徑收費”,但是隨著高速公路不斷發(fā)展,部分有大型隧道、橋梁的高速公路,因建設(shè)難度大、投資大、維護成本高,除基本里程費外,還會收取其他費用。在這樣的情況下,“最短路徑收費”的弊端就出來了。
2013年8月,市民林先生在往返杭州、嘉興時就遇上了這樣的問題。這兩地車輛往來,主要有兩條路可選,一是走杭州繞城東線轉(zhuǎn)杭浦高速,二是走杭甬高速轉(zhuǎn)嘉紹大橋。
因為大橋要額外收費,林先生選擇了另一條路,取卡的通行費是40元,使用ETC卻要67.9元。為何一樣的路,有打折優(yōu)惠ETC還要貴出近30元呢?原因就在于,走嘉紹大橋比走杭浦高速近了60米,系統(tǒng)按照“最短”規(guī)則自動默認(rèn)車主走了嘉紹大橋,收取了30元過橋費。
全省,ETC多收費最普遍的例子是諸永高速。以一類車為例,從杭州到溫州走諸永高速323公里,195元;走甬臺溫高速是356公里,185元;走金麗溫高速是396公里,180元。諸永高速由于有大量高架、隧道,所以雖然路徑最短,但收費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