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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在三墩的新星小區(qū),房子是10年10月28號找中介租的,來出租房子的不是房東本人,是房東的公司的員工(房東貌似是三墩這邊卡地亞大酒店的老板)。房租是1600付三壓一,簽一年的合同,房子入住的時候廁所的熱水器噴淋頭和馬桶蓋子都沒有的,叫代理房東買,他已他自己不是房東讓我們自己解決。我想反正自己住的,自己買就自己買吧。入住以后房間里的燈,一個月內壞了4個,沒辦法入住前是好的,我自己認了就自己換了。期間廁所推門的輪子因為使用時間長生銹卡住了,也是我們自己找人更換的。
今年3月初莫名奇妙的有中介敲門看房子,一問才知道是房東要賣房子。這你好歹也說下啊,說也不說就讓中介跑過來看房子。晚上房東和代理房東來了和我們談,我們也不是不講理的人,既然你要賣房子,大家也就好聚好散。我要求房東把原來我們給中介的800快中介費和家里更換噴淋、燈和門等(200元)及房子壓金的錢給我們。房東當時也答應了,讓我們盡快找房子搬。 過了一個多星期我們房子也找好了,就打電話給房東說我們房子找好了讓他把錢拿來我們搬走。晚上代理房東來了,卻和我們說,他們老板說中介費就給一半,更換東西的錢就付100,我那個火啊,有你們那么欺負人的嘛。好歹你們老板也是那個什么酒店的大老板吧,說的話和放屁一樣嗎。我不答應,代理房東指著合同說,合同上寫了提前一個月通知你們,過幾天就一個月了,你們不搬我就叫人來砸門。 我一看合同,合同上寫著:甲方要賣房,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這上面又沒寫,你通知我搬我就要搬的。他們好像沒看到合同上還有一條:甲方無正當理由要求收回房子,甲方應付乙房三倍的房屋租金。 本來我也想和房東耗著就是不搬,他要敢砸門,我就報警?墒窍胂肽沁叺姆孔友航鸲冀涣,不搬到時候也不一定能找到合適的房子也就搬了。上19樓也是自己實在氣不過,感覺自己被人耍了?催@房東一點誠信都沒有,他開的那個什么卡地亞大酒店估計也不怎么樣。提醒大家做什么事都要多個心眼! [ 本帖最后由 樓市小曉孩 于 2011-4-1 10:17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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