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無奈,為啥沒利落的走人,是因為這工作離自己家太近了,沒找到下家前不敢辭職
有些復雜
這個公司就一個老板,然后一個管事的招來的我,過來一個月,老板把管事的開了,還不給他工資,管事的曾是老板的同事兼領導,后來灰溜溜的氣憤的走了
后來我問老板要不要簽勞動合同之類的,且還自己打印了一份勞動合同給他參考,老板說試用期2個月后給我簽合同和交社保
期間,這個公司搬遷了一次地址,從拱墅區(qū)的上城區(qū)(所以,我也不知道所屬區(qū)域到底算是哪里的,后來看到營業(yè)執(zhí)照,是上城區(qū)工商的印)搬遷到了余杭區(qū),但他一直不去變更營業(yè)地址,我問了幾次,說如果你忙我可以去變更,他一直拒絕變更
這個期間,我每個月都在微信上問了他何時給我交社保,他都說好的,他去安排,要么就是沉默不理
這個月已經(jīng)6個月了,除了每個月20號那幾天發(fā)了工資,沒有其他任何福利,有時候快遞費我付的發(fā)給他付款截圖他都不會當天還我錢。。。
如果我要仲裁我的權利,該如何舉證?
沒有考勤,也沒有合同,沒有工號牌,沒有工資單,(工資可能是從他女朋友的賬戶直接打給我的)。。。。
微信可以作為證據(jù)嗎?我能得到的補償有哪些?我該去哪個區(qū)的勞動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