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杭州上塘路和大關路口騎電動自行車,因為沒上杭州本地牌照被罰款50,心里感覺好郁悶。事情經(jīng)過是這樣的。
今天騎電動自行車路過上塘路和大關路口。因為著急在斑馬線停下不及時,電動自行車越線一點點,當時有一個自愿者在指揮電動自行車,看到我越線一點點讓我把電動車退回斑馬線后等候行人穿過,我照著自愿者的意圖做了,但是旁邊交警不愿意,一上來就要罰款,這下我不愿意了,我說我又沒帶人,為什么要罰我的款,他說我把電動自行車停在機動車道上,我理論了兩句,說我不是聽從你們把車退后了嗎。為什么還要罰款。他脾氣挺大的,像我這種做服務行業(yè)的人,不會兇人,這時他看到我電動車沒有懸掛杭州本地牌,上了余杭牌照的時候。他就大聲說:那我不罰你電動自行車停在機動車道,我罰你電動車未懸掛牌照,可以嗎?我說我掛了,我掛的余杭的牌照啊,他說這是我自己制作的,我很納悶,明明有備案單給我的,怎么可能是我自己制作的,本來罰10元錢就夠了,這下要發(fā)50元,一天上班不過70塊,一下罰掉大半天工資,可能他們也拿提成吧,要不然怎么挑多的罰,我覺得很不合理。明明罰款10塊,一下變成50元。更不合理的是說我的電動自行車未懸掛牌照,我又不知道我這個牌照不合理,我想這個不應該罰款我的錢,如果余杭牌照不能掛,那完全可以禁止的。真的很冤枉。這個交警,做人做事太不合理,看我脾氣好。這個交警的工號是S331**,我覺得真的不合理,現(xiàn)在交警執(zhí)法完全想抓誰就抓誰,帶人的不抓,闖紅燈不抓。執(zhí)法完全不合理,還沒有地方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