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0,老板錄取了我。合同寫明試用期3個月。期間一直和其他同事一樣正常上下班,接待客戶。(工作類型是銷售型客服,在電腦,手機端開拓客戶客源,回復用戶疑問,售后服務客戶等內(nèi)容)。
今天2018年10月18號,還有3天我要轉(zhuǎn)正了,老板告訴我的部門主管,將我開除掉。
現(xiàn)在老板不露面,也不知道是什么理由想把我開除了。
求問大家:我有什么辦法可以維護自己權益嗎?合同簽了,我已經(jīng)拿回家保存了,我自己的工作記錄,工作內(nèi)容也在今天拷貝到了U盤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