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浦東新區(qū)上南花城社區(qū)的一幢樓里就出現(xiàn)了詭異的現(xiàn)象家家戶戶都干著同一件事——囤耳塞。
按理說,這幢樓位于小區(qū)最為安靜的位置到底發(fā)生了什么……
原來,該樓502室住戶與樓上602室早前發(fā)生矛盾5樓住戶一怒之下用上了震樓器而且一震就是五年一件瑣事震樓5年,鄰居“躺槍”苦不堪言
究竟是什么仇怨,讓鄰里關系變成一場噩夢?
記者來到602室的王女士家中了解情況。進門就看到,客廳地板上鋪著席夢思,桌上放著一堆耳塞,這是她晚上睡覺的地方。
走進王女士家的臥室,噪聲變得異常清晰,這里正是主要“攻擊”目標,記者用手機分貝軟件測試了一下,最高達到了68分貝。
手機App測試,震樓器和各種噪音經(jīng)常達到五六十分貝(非專業(yè)測試僅供參考)。
說起和樓下502的恩怨,王女士一聲嘆息,數(shù)年前兩家人還是好朋友。直到2016年,王女士家陽臺的水管老化,滲水到了樓下502,因為沒有及時好好溝通,結(jié)果反目成仇。
為了減輕噪音的影響,居民家中常備各種耳塞
2017年起,樓下開始使用震樓器,進行“無差別攻擊”。噪音影響了整棟樓的正常作息,王女士的丈夫甚至已經(jīng)搬出去住了。
居民無奈只能將床墊放在客廳噪音較輕處
那樓里其他無辜“躺槍”的居民怎么辦?702住著一對老夫妻,記者上門時,85歲的鐘老伯正在睡覺,晚上睡不著只能白天打個盹,這樣的生活已經(jīng)持續(xù)了五年。他的妻子王阿婆告訴我們,鐘老伯本來睡眠就不好,現(xiàn)在更是經(jīng)常一夜無眠坐到天亮,甚至因為沒精神還摔過兩跤,斷了5根肋骨。
其他居民也紛紛吐槽:有第二天無法正常上班的打工人、休息不好沒法好好學習的孩子……其中一位居民稱,剛花千萬元買了一套樓里的房子,當初看房時以為是普通噪音就沒當回事,現(xiàn)在腸子都悔青了,“沒想到日日夜夜不停,天天睡不好,早知道怎么也不會在這里買房。”
居民多方反映,仍無法解決震樓器擾民問題
震樓器究竟有多大的威力?
震樓器發(fā)出的是一種類似規(guī)律敲擊榔頭的聲音,三下一個輪回,持續(xù)不斷。此外,還有不間斷播放音頻,聽著似乎是某種“黃色音頻”。
居民們告訴我們,白天有白噪音,還能遮蔽一些,最痛苦的是到了夜深人靜的晚上,這些噪聲會變得異常清晰,聲音隨著樓板蔓延全樓,最讓他們受不了的是,噪聲還只是震樓器威力的一小部分。
“最厲害的,是一種低頻震動,這個功能一開,整棟樓都在抖,震得人腦殼嗡嗡響,幾分鐘就吃不消。”居民們說,兩種噪聲攻擊是24小時不間斷進行,已經(jīng)持續(xù)了整五年。
取證艱難無法維權
為什么不聯(lián)合起來制止這種行為?居民們哀嘆道,什么辦法都試過了,毫無效果。
602曾經(jīng)用敲擊地板等方式反擊過,但隨即招來更大的報復,加上鄰居抗議,只能偃旗息鼓。其他居民也上門溝通過、砸過門、報過警、拉過電、信訪過、投訴過、打過官司、寫過聯(lián)名信、制定過樓組公約,但502“堅守不出”,沒有任何辦法能阻止震樓。
這幾年附近派出所的民警不知上門處置過多少次,但都因為取證難,不能固定證據(jù),無法對其進行強制措施。
而且即便民警鎖定了證據(jù),處罰手段也非常有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理法》第五十八條之規(guī)定,對于故意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第一次給予警告處罰;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將對其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處罰。
居委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也曾采取各種方式進行調(diào)解,搭建平臺讓居民進行協(xié)商,但均無效果。
去法院起訴,居民被告知要去指定的專業(yè)檢測部門出具環(huán)境檢測報告,如果分貝數(shù)超過標準,才可能發(fā)起訴訟。
但檢測機構(gòu)卻表示,被噪聲檢測的對象,必須是單位,比如工地、工廠之類,不能是個人,所以通過司法渠道解決也走不下去。
拒絕溝通訴求存疑
究竟502住戶的訴求是什么?他們又有什么委屈?怎樣才能停止震樓?
記者來到502室試圖采訪當事人,但一直沒人應門。“他們的訴求非常奇怪,我至今也難以理解。”有居民曾經(jīng)了解到,502的訴求就是想讓602搬走。
一位居民曾經(jīng)在502室開門時看到過屋內(nèi)的場景,裝著好幾個監(jiān)控攝像頭,桌子上也放著一堆耳塞,白天幾乎看不到這戶人家出門,只在夜深人靜悄悄出沒,電梯如果有人,就走樓梯。如此殫精竭慮,小心翼翼,頂著全樓的壓力一心報復,鄰居們很難想象是怎樣的動力讓他們甘愿犧牲正常生活,將損人不利己堅持到底。
602室的王女士告訴我們,“只要他們愿意開門溝通,我馬上就下樓賠禮道歉,或是其他什么解決方式,都可以商量,只要停止震樓什么都好說。”
律師說法
律師認為,這個案件表面上看起來與相鄰權有關,但并不符合《民法典》中關于相鄰權的規(guī)定。而本案中502室房主使用“震樓器”長期故意制造噪音妨礙相鄰方的合法權益,已經(jīng)超出自己合理的生活需要,應該被視為故意制造排放噪聲等有害環(huán)境污染因子,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應當按照環(huán)境侵權責任糾紛處理,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來源:FM93交通之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