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網(wǎng)
4月1日,家住淳安縣浪川鄉(xiāng)的章女士匆匆走進姜家派出所大廳,見到值班民警就問,“我買手機的一千多元錢已經(jīng)還掉了,你們什么時候把我的金項鏈還給我呢?”這讓值班民警一頭霧水,“是誰拿了你的金項鏈呢?”
經(jīng)了解,年初,章女士通過一個借款平臺借款購買了一部手機,她按照平臺的要求分期歸還借款。
3月底,有4人開車到章女士村里,走進她家,跟她閑聊,說到她在某平臺錢款買手機還有一千多元錢沒還的事,這時,其中一名男子馬上跟她說自己是姜家派出所的民警,因她借款未還清要帶回派出。另一名男子還當(dāng)著章女士的面拿出手機打電話“那個人就在家里,讓民警把車開過來帶她走!”這讓章女士心里感到非常害怕。
章女士一再表示自己會趕緊把借的錢還掉,“民警”提出讓章女士用金項鏈暫時抵押,等錢還掉后再到派出所拿回項鏈。此時的章女士沒有多想就把戴在脖子上6000多元買的金項鏈給了對方。
在了解清楚這一情況后,姜家派出所立即開展偵查工作。事情過去了十多天,受害人章女士也說不清嫌疑人的具體情況,民警通過對附近鄰居的走訪、周邊視頻監(jiān)控的仔細比對、排查,終于鎖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女)、唐某某、許某某,并將該4人成功抓獲。
王某家在該鄉(xiāng)鄰村,通過朋友王某(女)得知鄰村章女士的基本情況,3人商量后去到章女士家中,利用她害怕警察的心理騙取了金項鏈,并通過許某某將金項鏈出售。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4月16日,辦案民警經(jīng)過后續(xù)的工作,將追回的現(xiàn)金6000元交還給受害人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