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福山區(qū)檢察院
2019年11月6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區(qū)分局東湖派出所接轄區(qū)某汽車租憑公司報警:公司內一名員工以有人需要租賃車輛為由,騙走多輛汽車低價轉賣或抵押。
圖片來自網絡
接到報警后,東湖派出所會同刑偵中隊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后將涉嫌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柳某抓獲歸案。
經調查,男子柳某,今年33歲,浙江龍泉人。今年7月來杭務工,8月底在余杭一家車輛租賃公司當了一名業(yè)務員。初來乍到,柳某并沒有什么業(yè)務。
10月初,柳某好不容易有一個客戶需要租借一輛寶馬汽車,就從公司里調來了車輛,可是當天柳某因為自己的私事耽擱了,等到第二天柳某準備將車給客戶送過去時,客戶已經另外租好了車輛。
涉案車輛
客戶不要車了,柳某頓時動起了歪腦筋,打起了公司里這臺寶馬車的主意。隨后,柳某在江西樂平市找了一家公司,將車輛抵押出去,得到款項6萬元。
為了不讓公司起疑,柳某做了一張假的租賃合同,拍照發(fā)給了同事;氐焦竞螅硨⒌盅旱脕礤X款中的2萬元交給了公司,稱是客戶繳納的為期兩個月的租金。
沒過幾天,抵押來的錢已被柳某揮霍一空,他又將目標放到公司的一輛埃爾法商務車上。
接著,柳某以客戶需要租借埃爾法商務車為由,從公司騙到車輛,然后再次進行抵押,這次柳某得到了10萬元。還是與第一次一樣,柳某將部分錢款交給公司打消懷疑。
涉案車輛
直到被公安機關抓獲
柳某用同樣的理由
從公司內騙了5輛車
一輛奔馳大G越野車
一輛奧迪R8跑車
一輛埃爾法商務車
一輛奧迪A6轎車
一輛寶馬轎車
車輛總價值約400萬元
柳某低價抵押或出售只得到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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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柳某因涉嫌詐騙已被余杭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進一步偵辦中。
勸君莫違法,違法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