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本來想在我們認識三周年的那天舉行婚禮的,老公跟他媽媽,也就是我婆婆說了之后婆婆就去找算命先生算了一下說是那天不適合結婚。還給我們算了一個日子。我當時特別郁悶,結婚吉日真的那么重要嗎?為什么不能在我們想結婚的日子結婚。后來婆婆說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即使沒有,選個好日子將來一家人和和睦睦的不是很好。好吧,我投降,誰叫這是我婆婆呢。在那幾天對于結婚即日的選擇門道我也是偷師了幾招呢,哈哈~
首先,結婚吉日首選潤年潤月
我們中國人對結婚吉日的挑選頗為看重,并且非常講究潤月、潤年之說。擇結婚吉日,最好在有潤月的年份,因為會有好兆頭。當然,如果當年沒有潤月、潤年,也不必強求。注意,潤年有陽歷與農歷之分。陽歷閏年就是能被4整除的年份。農歷一般三年會加個閏月,如今年有農歷閏四月。雙春,指在年頭及年尾有兩個“立春”之年。由于春有一年之始及開枝散葉的象征意義,所以被認為特別宜嫁娶。閏月,指該年在農歷中有閏月,即共有十三個月份。由于“閏”有滋潤、豐收之意,所以象征夫妻有愛情滋潤,恩愛和睦。雙春兼閏月,“雙春”和“閏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雙春”,又有“閏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其次,選擇結婚吉日要以女方為準
擇日的一條原則是,以新娘方的出生日期為主,并參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話說:子靠出生時,女靠行嫁年,可見女方擇日之重要。
再次,選擇結婚吉日時需避開不宜結婚的日子及月份
在傳統(tǒng)命理學中,避開新人自己及雙方父母、未婚兄姐的生日。若雙親已經逝世,則避開其生忌、死忌。因為農歷的三、七、九月正好碰上陰氣極重的清明、盂蘭和重陽節(jié),不宜于婚嫁的日子。三娘煞,相傳月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她不能出嫁。基于報復心理,三娘喜與月老作對,專門破壞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之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便不宜結婚。
此外,所選擇的婚禮吉日不與卦象相沖。一些人不能確定自己準確的出生時間,只有通過占卦來確定日子,這個日子不能與卦象規(guī)定的官星日財星日相沖。最重要的是,新人所選擇的結婚吉日不能與雙方家長的生辰八字相沖。
結婚吉日這種事情,不能完全相信,不過能給自己一個好的安慰也是不錯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