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從湖北恩施州公安局獲悉,該局近日打掉一碰瓷團伙,該團伙8人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刑拘。
據介紹,該涉案團伙在夜市攤附近蹲點守候,發(fā)現(xiàn)有人酒后開車便駕車尾隨,伺機制造事故,然后提出私了。期間,犯罪嫌疑人還會主動撥打偽裝的“110”來給受害人施壓。
▲10月28日凌晨,碰瓷團伙在恩施市挑酒駕司機作案現(xiàn)場。警方供圖
10月28日凌晨,恩施市沿江路發(fā)生一起追尾事故。恩施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處理時發(fā)現(xiàn),被追尾的熊某在事發(fā)前曾與朋友飲酒,另一方廖某在報警前極力“私了”,但雙方協(xié)商未果。處警民警發(fā)現(xiàn)廖某特別“眼熟”,經調查交通事故處理平臺,發(fā)現(xiàn)其近期多次發(fā)生追尾事故,行為反常。隨后,處警民警將案情通報給刑偵大隊。
刑偵大隊辦案民警向上游新聞記者介紹,經偵查發(fā)現(xiàn),10月28日凌晨,熊某在夜市宵夜期間與朋友飲酒,隨后熊某駕車離開,廖某駕車尾隨。當熊某駕車掉頭時,廖某駕駛的小車撞了上去。雙方在協(xié)商時,廖某提出賠償1.5萬元。
警方發(fā)現(xiàn),10月份,廖某就涉及12起交通事故。警方還查明,廖某和譚某、郭某、劉某、朱某、呂某、廖某某、吳某聯(lián)系頻繁。
11月7日,恩施警方將上述8人抓獲,其中年齡最大的26歲。警方初步調查發(fā)現(xiàn),今年3月以來,該團伙抓住酒駕者害怕被查處的心里,碰瓷多起。
辦案民警稱,該團伙分工明確,24歲的譚某負責指揮調度,朱某、呂某、劉某在夜市攤、KTV附近尋找酒駕者,廖某、郭某、廖某某、吳某負責伺機制造事故。該團伙熟悉交通規(guī)則,會選擇對方全責時制造事故。私了時,開口要價通常在5000元至1.5萬元之間。
民警介紹,討價還價的過程中,廖某、郭某、廖某某會通過“報警”給受害人施壓。他們3人把譚某的手機號存為“110”,“把電話遞給受害人,譚某會裝模做樣地說他是交警大隊的交警,警力有限,小事故私了算了。不私了,交警出現(xiàn)場輕則吊銷駕照,重則刑事處罰。”
“該團伙已交代了100多起案件,目前,重點是尋找受害人。”辦案民警表示,一些受害人因擔心酒駕被查處不愿配合,這給偵查帶來困擾。
來源:上游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