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的賀先生在2017年買了一臺寶馬X1的越野車,由于經濟壓力比較大,于是在去年把車租給了大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每月平均能收4000元的租金,可怎么也沒想到,這車租著租著就不見了.....
賀先生告訴幫女郎,車子不見之后,大方租車一直沒有跟警方聯(lián)系找車,也沒有處理售后的事情。
那么車子為什么會丟呢?
大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拓維專員表示,租賃行業(yè)的丟車事件或其他風險事件是頻繁發(fā)生的,但這些事情并非公司造成,而是租車人造成的。公司只能通過芝麻信用查詢和銀行征信,看租車人是否為黑戶。
在雙方的租車合同上面,寫了一條風險事故,如乙方車輛在共享期間發(fā)生各類風險事件,導致乙方到期無法收回車輛,甲方將協(xié)助乙方向公安機關申報立案工作,并繼續(xù)照合同支付車輛收益,按季度支付,直至將乙方簽訂合同時的車輛折舊后價值全部支付完后截止。
目前雙方的矛盾和分歧就在于車輛折舊后的價值。
賀先生:“我目前合同上折舊價是沒有的,但是我們根據二手車的評估系統(tǒng),大概能夠評估到17萬的價格,但是他們說是15萬,他們手上應該有一份合同是15萬,但是這份合同是我不認同的。”
賀先生:”我手上拿到這份合同是第一次簽的,這份合同上的手印和字,都是我本人的,但是,這個車子出事的時候,他們給到我的那份合同上面有他們的蓋章,簽了我的字,按了我的手印,但是完全不是我簽的,是他們冒充我簽的。“
大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拓維專員:”因為我們是兩份合同,第一份原始合同日期已經作廢了,我們后面跟他寫了一個續(xù)簽合同,合同上的金額具體是多少正在落實。“
大方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否認員工冒充簽字。目前賀先生的訴求就是,要么一次性賠付15萬,要么分36期賠付17萬左右,兩種都可以接受。
經公司總部緊急開會,大方租車表示同意賀先生的需求,即分36期賠付168000元,每個月的賠償從這個月的1號起,下個月10號就會給賀先生打款,一個月不找回,公司就賠付一個月,一直賠到36期滿為止。大方租車還表示公司以后也不做私家車的業(yè)務了,只做直營車。
把車放在互聯(lián)網平臺上租賃,確實是有一定的風險,所以大家也要慎重考慮。同時也希望賀先生的車能夠盡快找回來,減少一些損失。